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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案|18万元换一夜情的桃色事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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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蕊死活不愿再和我见面,我只好和于樱周旋。我们最终商定,一周内,我必须打给她妹妹30万块精神损失费及封口费。

  30万块对我这个没财权的凤凰男来说无异于天文数字。但我却不敢奢望于樱同情我,因为有次于樱直接就把电话打到了我们单位,当别人喊我去接单位座机时,于蕊那悦耳却歹毒的声音立刻毒蛇一样从电话里钻了出来:“陈大哥你好,其实我也没啥事,就是看看你上班没?”

  不敢惊动家里,为筹这30万,我捧着电话本,假借母亲在老家重病的名义,把稍有指望的关系都借了个遍,并以婆媳恶劣为由,叮嘱他们千万别告诉我老婆。

  在我分三次打给于樱18万后,于樱对我的监控果然放宽了很多,最初还提醒下我余款的存在,后来竟音信全无。我猜,也许是于樱见我委实可怜,饶了我一把吧。

  接下来的迫切问题是,我该怎样像莫泊桑《项链》里的悲催女主人公一样绞尽脑汁还上那一笔笔外债呢?

  思来想去,我悄悄办了几张信用卡,过起了“拆东墙补西墙”的日子。

  日子暂时恢复了平静。只是,这个周末,我却被本地的一篇法制新闻震惊了,手机屏上,于樱年轻娇俏的脸蛋十分诱人,即便穿着看守所的橘黄色马甲,也还是那样好看。

  只不过,这美女的本名并不叫于樱,而是楚丽。楚丽并非本市的在校大学生,而是一位东莞打工归来的无业游民。因长得娇小甜美,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小,为敛财她便在网上以大学生以及局长女儿等身份,罗织起了一个个桃色陷阱。

  由于年少时热爱文艺,有一定的播音主持功底,楚丽甚至一人分饰两角,一边演姐姐,一边演妹妹,用姿色做饵,在春药、安眠药的辅助下,成功地让多位已婚职员拜倒在自己石榴裙下。为了进一步拓宽市场,她还找了帮手和自己一起干。有些受害人最终不堪其扰报了警。

  据说,被抓获前,近百万赃款已被楚丽挥霍一空,等待楚丽的将是法律的严判。

  放下手机,我颤抖着手点上一根烟,显然,楚丽并没将我的18万计算在自己罪证里,我猜她是不愿给自己加刑。那么,接下来我该怎么办?去继续揭发她,加重她的罪行,还是将我现有的一切炸飞?

  我真后悔,要不是下半身蠢蠢欲动,当初自己怎么会轻易就被一个个拙劣的谎言给骗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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