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那天,我和董志豪大吵了一架后,愤怒地咬伤了他的耳朵。这事上了学校论坛的头条。
大家纷纷笑侃我是新时代勐女,别人亲嘴我咬耳朵。我气得直跳脚。
我和董志豪是大二时摄影社团认识的。他实在是太低调了,低调得有点特别。大夏天的,别的男生都穿着大裤衩,唯独他穿着长裤,短衬衣的扣子一个也没落下,扣的一本正经。
旁边女同学调侃说:“嘿,那个男生难道宫寒?看来需要艾灸。”
女同学稍微污的话被董志豪听个正着,他的脸腾地一下就红了,很快,连耳朵都通红。
我不禁弯起了嘴角。董志豪就是万山丛中的那一点绿。
渐渐的,我又发现了董志豪很多的优点:学习好、爱干净、性格温和。
我不顾女孩该有的矜持,对董志豪开始了疯狂的追求。
四个月后,我终于俘获了董志豪的心。
但说实话,他只是答应做我男朋友而已。我们只局限于一起吃饭、一起去图书馆学习、一起逛街等等。
那天社团活动,大家七嘴八舌谈未来的人生规划。董志豪说,他准备考研、读博,做金字塔最尖端的人。我不禁对他更是倾慕有加,孺子有抱负也。
那晚,舍友嘉嘉突然神秘地问我:“嘿,翎儿,你和董志豪都谈了五个月了,发展到哪一步了?”
我就如实回答:“手还没牵呢。”
“什么?”嘉嘉惊掉了眼珠。她嗤之以鼻地说:“翎儿,你态度很不老实啊,鬼才信呢。”
我耸耸肩:“我如果撒谎,天打雷噼。”
嘉嘉撇撇嘴:“翎儿,你们这是谈恋爱吗?这简直就是两个苦行僧啊。”
我不置可否,反驳她:“谁说谈恋爱就要有身体亲密接触了?”
可我心里,却有些不是滋味,董志豪难道对我不感兴趣?男人不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吗?至少也要牵个手吧。
那天在食堂吃饭,听到旁边的几个女生在谈某女生出去和男朋友同居的事。我就问董志豪怎么看这件事?
董志豪把鸡腿夹给我后说:“没有保证娶女孩之前就和女孩同居,这样的男人是不负责任的,最终受伤的还是女孩。翎儿,你放心,我是坚决不会这么做的。”
那一刻,我觉得董志豪周身都笼罩在五彩的光环里。他没有丝毫大男子主义,不像别的男人那样只图生理之快,而是设身处地为女孩着想。
董志豪就是一个谦谦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