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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假的交换经历,尝到疯狂刺激的她不愿复婚了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admin

昨天看到一条新闻,河北籍女子小青来杭州打工,和当地小伙子小明相恋,并很快步入婚姻。
 
当时结婚的婚房是小伙子在婚前早已买好的70平的房子。
 
一年后,两个人有了爱情的结晶,女儿出生了。
 
一家三口日子过得和和美美,红红火火。
 
随着女儿慢慢长大,小明觉得这套房子太过拥挤,女儿连个书房也没有,妻子跟着自己吃苦受累这么多年,还住着这么小的房子很憋屈,于是,他就寻思着再买一套大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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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二人最终看好一套大房子,按照杭州二套房购房规定,要付60%的首付,可是,他们俩的积蓄根本就不够。
 
这时,小明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和小青假离婚,和小青商量后,她也同意,并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他心想,等把这套大房子买到小青的名下,他们再复婚。
 
一切都按照两人的计划按部就班进行,他把两个人的积蓄和向亲戚借来的钱,大概150万都打到小青的账户上。
 
离婚后,因为各种原因,这套房子最终还是按照首付60%达成协议,房子买好了,小明提出复婚,可是小青却不愿意复婚了,她说,两个人性格不合,不愿意复婚。
 
小明还以为小青是开玩笑,多次协商复婚,想回到曾经美好幸福的生活,可是,小青却动了真,就是不复婚。
 
为了这场复婚大战,两个人协调了很久,最终,小明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一次假的条件交换经历竟成了和小青的婚婚告终。
 
小明把小青告上法庭,并提供很多证据,证明这套大房子是两个人的共同财产,法庭最终审判,让小青给小明赔偿180万。
 
可是,小青却没有那么多钱,只好把房子挂在中介,想低价卖掉,卖得的钱用来赔偿小明,她还说,如果还有余钱,再买一个小房子和女儿一起在杭州生活,不够的话,她就带着女儿回河北老家。
 
听了这个新闻,我真是觉得哭笑不得。
 
两个原本恩爱的夫妻,本想让这个家庭更好,却想出了这样的馊主意,想要的大房子有了,却搭上了原本幸福的家,真是得不偿失啊?
 
买房前,丈夫小明曾经规划,夫妻两人来个假离婚?亏他能想得出来,在法律面前,离婚就是离婚,是真的离婚,怎么可以是假的呢?
 
这简直是掩耳盗铃的荒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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