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知道自己是个逗比,我找的男人里面好像没有逗比,都还挺认真的。好像痞子都比较喜欢认真男。
但是我家C慢慢开始变逗比了。
昨天他洗完澡,突然跳上称,说:“我140斤。”
你说烦不烦,称是给胖子用的,瘦子用它干嘛。用就用了,为什么还要大声宣布出来。C慢慢身高179,才140斤,而身高163的我再努努力就能和他在体重上拼一拼了。我非常生气。
我:“你真无聊,你怎么不把你那东西也称一称。”
他:“怎么称?来,你过来帮我拿着。”
我:“恶心。我懒得下床,你自己拿。”
他并不傻,他知道自己拿的话不会减重,所以他的目光开始在房间里搜索,最后他把称踢到书架边,他竟然,真的,在站上去之后,把身体的某一个部位放到了我书架上(估计以后不会有朋友从我书架上借书看了)。我直接被惊到!随即笑出眼泪,拍床,笑到打滚。
他很认真地在那儿观察称上的字,我上气不接下气地问:“减了多少……”
他还在观察。
我怀疑根本就没有跳字,因为如果立刻跳字了他会毫不犹豫报数的。笑抽中。
我没有上前去看是因为画面太美,我怕我昏倒。躺床上的我继续问:“到底轻了多少?”
好大一会儿,他阴险地乐了一下,开始穿衣服。
“多重啊?称出来没?”
“4两。”
“狗屁!”我虽然对数字一窍不通,也几乎没有亲自去买过肉,但是我觉着,人家嘲笑女人胸大而不自重时喜欢说“仗着胸前那二两肉”,所以在我的概念里很大的胸才二两,四两应该是很多很多肉。
果然他是逗我的。他说:“四两拨千金嘛,你是千金。”
妈蛋啊我们这两个下流的人。
至于具体多重已经根本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一个正经八百的人居然有如此邪恶的一面。
我那层架子上放的可都是世界名著啊。面对如此亵渎,陀思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大仲马、福楼拜、莫泊桑、都德、席勒、尼采、狄更斯、雨果、海明威、欧亨利、马尔克斯、博尔赫斯……排名不分先后,全部破土而出。
我以前一直以为我是攻,我是王,我是超级大流氓。现在才知道不是的。我败了。拿剑来,朕要自刎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