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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少女多次“捐卵”生命垂危 捐卵的严重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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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广州,年方18的小芳,卵巢大小竟然是正常女性卵巢的4倍,她为此腹痛、腹胀不已。当她被医生问及病情时,她的“朋友”却诸多隐瞒,言语含糊,只愿意透露小芳不久前刚在境外进行取卵手术。而这使小芳出现了严重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合并有腹腔内出血。经过救治,小芳保住了性命,但生育功能却受到了影响。

  小芳的症状和各种检查结果显示,她是出现了严重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合并有出腹腔内出血,导致出现了出血性休克症状和部分卵巢组织坏死等严重并发症。经过医生积极救治,最终小芳保住了性命,但是由于部分卵巢组织出现了坏死需要切除,极有可能影响她以后的生育功能。

  18岁少女,竟然有过多次取卵行为?医师黄青表示介绍,这或许是利益使然,才导致不少女大学生在完全不了解取卵风险的情况下盲目“卖卵”,以致对身体造成巨大的伤害。
       

  黄青表示,在正规的生殖医学中心做试管的患者,在超促排卵的过程中,一般目标取卵是8~15个。但如果是营业性供卵的机构的话,他们会希望一次促排更多的卵子,这会导致易发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

  据悉,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OHSS)是辅助生殖技术过程中促排卵引起的最常见并发症,其主要临床表现为腹胀、呕吐、腹泻、卵巢增大、呼吸窘迫综合征、血栓形成等,甚至出现多器官功能衰竭和危及生命。

  实际上,女性一生中一般只有400~500个卵发育成熟并排卵。黄青提醒,即便是做试管的患者,用常规方案超排卵取卵后,需要等2~3个月之后才重新促排卵。“捐卵”者如果在相邻月份连接促排卵,可能会导致卵巢储备功能下降,日后想自然受孕会比较困难。

  “许多年轻女孩都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有些东西短时间内反映不出来,但到发现时想后悔都没有办法了。”医师黄青表示,很多小广告所述“爱心捐卵”其本质是买卖卵子,这在我国是不合法的。目前我国在医疗实践中禁止商业化供卵模式,采用卵子分享的赠卵模式。规定供卵只能是以捐赠助人为目的,禁止买卖。而捐卵亦需在正规的、有牌照的生殖医学中心进行。

  对于某些女性而言,如因疾病切掉卵巢、卵巢早衰等丧失产生卵子的能力等原因,她们希望能够通过“供卵”实现孕育孩子。然而受种种条件所限,大多数生殖中心并没有开展供卵,这才让卵子买卖有了“地下市场”。目前,相关机构一直在完善这方面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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