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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省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自2010年时趁着和妻子分房睡时,趁机对国小三年级的女儿伸狼爪,至2016年底为止,6年来性侵女儿竟高达696次!女儿对此事一直隐忍不说,最后憋不住向班导师求助,才将父亲的兽行揭发。法官审理后,判处林男20年6月的有期徒刑,林男不服上诉均被驳回,最高法院3日裁定驳回。
示意图:林男趁和妻子分房睡,趁机对女儿伸狼爪
判决书指出,林男自2010年9月至2013年8月底某日,利用与独自与年仅9岁的女儿同房的机会,以每周2次的频率,趁女儿入睡前摸胸并性侵,次数高达312次。在2014年9月至2016年间,扣除每月生理期,趁她熟睡时性侵384次。
林男在2016年3月14日趁女儿熟睡时,再度伸狼爪抚摸她胸部和外阴部猥亵,隐忍多年的她,隔日便将此事告知班导师,鬼父行径才因此曝光。女儿表示,父亲多年来都以「清洁下体」之名,行性侵之实,甚至告诉她一星期要清洁2至3次,直到国小六年级上了健康教育课程才惊觉事态严重,便开始拒绝。
不过林男不顾女儿的反抗,趁着她熟睡时硬上要做,还时不时试探女儿是否有醒过来。面对控林男辩称,女儿正值叛逆期,由于家境状况不佳,使得她想摆脱原生家庭,才会编织出这些谎言。
然而,法官勘验家书发现,林男女儿曾和父亲表示,「不要碰我,每次经过时摸我屁股,调戏我已经他X的受够了!」、「尽量不要开黄腔,因为那件事我很讨厌黄色笑话」、「不要用我的笔电看成人片」、「有那方面的需要找我妈妈,我是你女儿(你害我恨不得把自己胸部切掉,用刀子捅自己尿道,你就不会碰我了)」等,字字句句满是害怕与愤怒,法官认为她的指控并非空穴来风。
新北地院勘验后,不采姓林男说词,依对未满14岁女子犯强制性交罪、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乘机性交、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乘机猥亵等罪,判处林男有期徒刑20年6月,林男不服上诉,但二、三审均被驳回,全案定谳。林男不服判决结果声请再审,高院3日裁定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