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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的黄河捞尸人,解读黄河捞尸人不为人知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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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老的黄河孕育了无数生命,却也吞噬了无数生命。大河之下,死去的人各种各样,有失足坠河的,有被谋害抛尸的,有投水自尽的,形形色色。

  据不完全统计,自上个世纪60年代以来,光是兰州附近约80里的黄河水域,就吞没了超过1万具尸体。近些年,仍不时有黄河浮尸的新闻出现。

  2003年,位于山东济南境内的黄河下游段,有两个工人下去游泳,结果再也没上来,就此失踪。

  警方搜救的时候,又发现了一起特殊的溺亡桉件:河面上浮着两具尸体,一男一女,两人的脚绑在一起,手机、钱包等个人物品都在身上。

  警方验尸排除了他杀可能,待二人身份确定,进一步查明,他们是一对婚内出轨的情侣,恋情曝光后,家人朋友都不理解,就选择了殉情。

  往上一点的郑州段,曾有个八岁大的小孩玩耍时不小心掉进河里。一名大学生刚好路过,听到呼救,二话没说就下水救人,却由于河中暗流涌动,很快,两人的身影都消失在了水中。

  黄河里的尸体,沉沉浮浮,命运也各不相同,有的落入河底,被河沙淹没后再也没了消息,有的飘在水面,经过或长或短的旅行后被捞了上来。

  以捞取黄河浮尸为职业的,就是黄河捞尸人。
       

  黄河捞尸人又叫“水鬼”,是一门古老的职业,和天葬师、湘西背尸人差不多,都是和死人打交道。

  因其古老,因其神秘,向来是灵异小说家钟爱的素材。今天咱们不讲黄河上的神秘事件,单纯扒扒这个职业最真实的一面。

  黄河捞尸人具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出现的,已经无从考证了,最广为人知的第一代黄河捞尸人,人称“老魏”。老魏是兰州河口村人,16岁就开始以捞尸维生,长时间下来,得了个“黄河鬼侠”的绰号。

  老魏在黄河边长大,从小就经常看到从上游冲下来的尸体,那时候他还不懂生死是什么概念,也没有敬畏之心,甚至和尸体在水里比赛游泳。

  别怕,没发生灵异事件,尸体当然不会游泳,只是在水流作用下向前漂浮,老魏就去追赶。

  因为这事,老魏被他爹狠揍了一顿,当时他还不服气。后来,老魏长大了,明事理了,知道自己那样确实不好。

  老魏说,他最终当上捞尸人,也是想弥补下之前的无礼。

  他是从1963年开始捞尸体的,当时还是公家管报酬,一周给他四毛钱。

  老魏记得很清楚,以前黄河浮尸多,一天有十几二十个,很多都没有亲人认领。当时信息不发达、交通也不发达,等家属沿河找上老魏的时候,尸体都烂掉了。

  进入八十年代,公社取消了老魏的“工资”,他不再成天守在河边,有人来找,他就义务帮着捞一下,没有人来找就算了。

  相比于那些溺水身亡保留全尸的人,老魏印象更深刻的是被谋杀的人。他们有的身上到处都是伤口,有的干脆被砍成几大块装在塑料袋里,袋里还有菜刀斧头这些东西。

  老魏直言,刚遇到这些情况时,他实在太害怕了,顺手就扔进河里。他害怕,倒不是怕死人,而是怕和这些凶桉沾上关系,万一别人认为他跟犯罪分子是团伙,那就说不清了。

  后来,老魏儿子无意间听他讲起这茬,就劝他再遇到碎尸就捞上桉报警,警察不会乱冤枉好人的。再就是,每个公民都有协助警方破桉的义务,他这样做还能积德。

  老魏听了进去,之后打捞到碎尸都交给警察,也从中找到了作为职业捞尸人的另一层意义。
        

  2000年底,上游建了水电站,拦截了从上游漂下来的垃圾,也有顺流而下的尸体。老魏失去了捞尸的“环境”,加上年纪大了,也就“退休”了。

  干了大半辈子捞尸人,老魏还是有点自豪的,他说自己是帮那些尸体回家。

  不时有人到老魏之前捞尸的区域寻人,老魏就用蓝色字迹写了个“向前三里寻人”,让家属去水电站那边打听。

  尸体都被拦截在了水电站,捞尸人也在这里再次产生。然而,他们和老魏不一样,更多是把捞尸人当成一份赚钱的工作。

  水电站一带以捞尸体维生的,被称为第二代捞尸人,他们也姓魏,有十几个人,算是家族式“企业”。

  他们工作的区域叫“老裤衩湾”,是个民间称呼,地图上没有记录。这里是个黄河转口,位置很好,能看到所有从上游漂下来的东西。

  时间长了,他们就在这建了个码头,捡垃圾的同时,也捞尸体。

  对他们来说,确认尸体身份是个难事儿。如果有手机身份证这些东西还好说,怕的是遇上那些什么都没有的,根本联系不上亲人,那捞尸费用基本就没着落了。

  无主尸体多了,他们就在码头附近找了个天然的凹陷处存放,有人来找的,直接交钱领走;没人找的,在这里烂掉后,被重新放进黄河,顺着漂走或沉在黄河里。

  在他们看来,那些无家可归的尸体,从码头离开之后,与人间的瓜葛会一笔勾销,是真正的“结束”。

  这群捞尸人在几次报道后,渐渐出名,不是因为捞尸人工作本身的神秘,而是因为钱。

  当大众一致认为捞尸人挟尸要价时,他们认为,他们付出劳动捞尸,索要对应的报酬是很正当的事。

  那些家庭条件好的亲属,不用他们开口,就会主动给钱;家里实在太穷给不了钱的,他们也不是没白干过。

  所以他们认为,综合下来,自己制定两千块的寻尸标准价,完全没什么问题。
       
  他们的逻辑是,捞尸人并不是伤天害理的职业,他们一不违法、二不犯罪,做这种绝大多数人敬而远之的活,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助人为乐。

  可在后来的一些报道中,曝光出来的他们的费用越来越高。只要到凹陷坑里看一次尸体,就得花上五百到一千,如果在坑里找到了人,要领走尸体,就得付上几千到上万的价格不等。

  很多人都说他们没有良心,发死人财,可对他们来说,捞尸只是门生意,谈不上什么良心不良心。你指责的多了,他们还振振有词:“我凭本事挣钱,总比那些贪官和坑蒙拐骗的宵小好。”

  听起来,倒也有几分道理。出于对“死”的忌讳,很少有人愿意做捞尸的工作,物以稀为贵,收费适当高一些也无可厚非。

  但和老魏比起来,他们对尸体的态度差得太远了。

  他们在黄河边上搭了个小棚,夜幕降临后会在里面喝酒吃肉,大声聊天。有路人经过,听到他们时而谈论捞起的尸体,说某某四肢都被人剁下来了,或说捞起来一个女的,双手双脚都涂着红色指甲,屁股上还有两个巴掌印,一看就是妓女,接着是一阵豪放的大笑。

  每个职业,都有与之相对的职业道德,而捞尸人,应该对尸体存有起码的尊重与敬畏。

  黄河捞尸人的报道引发舆论热议,人们在谴责的同时,也在积极出谋划策。

  有两个北京大学新闻系的老师,提议找个民间团体盖上殡仪馆,就可以解决大部分黄河浮尸,但直到现在都没有消息。

  有人提出,黄河浮尸会影响黄河水质,质问当地政府为何不盖官方殡仪馆,支持者甚多。官方当时积极作了回应,据说后面因为地形、人力、财力等多方面因素,还是不了了之了。

  后来,郑州成立了一支“水上义务救援队”,免费替人在黄河展开救援工作,或者打捞尸体。这是民间自发组织的救援队,救援队的队员本职都不是捞尸人,只是游泳爱好者。

  其他各地一些沿岸城市进行效彷,也分别涌现了民间义务捞尸队,从一定程度上对职业捞尸人产生了竞争。近几些,捞尸人挟尸要价的新闻已经很少了,想必民间救援队的存在起到了很大作用。

  那些浮尸,都曾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不管他们生前经历了什么,黄河成了他们最后的归宿,给了他们尤如母亲般的怀抱。

  愿奔腾之水洗去他们一生疲惫与苦楚,来世坦荡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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