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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省桃园市一名陈姓人妻日前背着老公,和陈姓男子擦出爱火,两人不仅偷偷同居享受鱼水之欢,还不小心「搞出人命」,后来人妻与老公离婚后,在生产期间竟找来小王以丈夫名义签署手术同意书,最后两人双双挨告通奸及相奸罪,各自被判处2月有期徒刑,缓刑2年。
(示意图:与本文无关)
根据判决书指出,陈姓人妻与陈男认识10多年,男方早已知道她有家室,并育有多名子女,但两人却在2017年间产生暧昧情愫,并在同年5、6月展开同居生活,发生多次性行为,之后陈女怀上小王的孩子后,就在2018年5月和老公调解离婚,并在7月生产时,找来小王以「丈夫」的名义签署手术同意书。
后来陈女替孩子办理户口登记时,前夫意外得知自己被戴绿帽后,愤而将陈女及陈男一状告上法院。桃园地方法院开庭审理时,陈女坦言与陈男发生外遇,并证实小孩的生父是陈男,而不是当时有婚姻关系的前夫;而陈男也坦承犯行。
人妻偷偷与陈男同居,并发生多次性行为。(示意图)
法官审理后认为,陈男未尊重他人婚姻及家庭生活,而女方也没有专情于配偶,反而和第三人发生婚外情,导致丈夫心中难以平复的伤痛,但考量两人皆坦承犯行,且犯后态度良好也深具悔意,加上经过此事件后,两人都已知道警惕,不会再犯同样错误,最后便依通奸、相奸罪各判处两人2月徒刑,得易科罚金6万元,缓刑2年,全桉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