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同样是报道了一个家暴的案例,山东一女子方某洋因为无法怀孕,被丈夫一家人虐待至死,用的手段恶劣的程度你无法想象。
冬天在屋外罚站、饿肚子、用木棍抽打、限制出门……张家人无所不用其极。
开始被打时,方某洋还会反抗,后来打怕了,只说“别打我了,我听话了”。方某洋,殁年,22岁。
方某洋嫁入夫家时有一百六十斤左右,去世时尸检结果却只有六十多斤。
方某洋活着的时候虐待她,就因为她无法生育,去世后还给她配了阴婚,美名其曰:不会孤单。
我曾看过一个记录片,叫《中国反家暴纪实》,第一季讲述了女子监狱中几个女囚的经历。
她们全都因为杀害自己的丈夫而判刑,跟很多人想象中的杀人犯穷凶恶极的面目不同,镜头前面的她们,无一例外,柔弱得近乎怯懦。
有一个叫杨艳梅的山东女人,一脸苦相,说起她的丈夫穿着大头皮鞋跺她的头,她仍然心有余悸,哪怕是那个男人已经死了。
还有一个叫李翠翠的女人,她带着墨镜,是因为她订婚的男友亲手挖掉了她的眼珠子,还是徒手。
男友被判死刑后,她嫁给了另外一个男人,她以为黑暗已经过去,但是这却是她另外一个黑暗的开始。结婚前她的丈夫就告诉她,他外面有人,娶她就是为了生育,因为那个女人不能生育。
等她生下孩子后,那个男人动不动就对她拳打脚踢,直到有一天,他把一把斧头和一捆绳子放在她的床头,告诉她:你这样的人活着有什么意思,赶紧去死!
她坐在那里,想起多年挨的打,挨的骂,终于举起了斧头对准了丈夫的头……
纪录片《中国反家暴纪事》的创作者做过一个统计:60个案例中,有48个案子里,受害女性在遭受躯体伤害后,又再次遭受强迫性行为。
比起躯体上的伤害,这种“婚内强奸”,直接把受害女性最后一点尊严踩在了地上。
那些遭受“性暴力”的女性们说:
“如果打我的头,我的脸,我可以给别人诉苦。可是他打我的地方,我连给别人看的勇气都没有。”
也有人绝望、放弃:“我没有能力爱了。“
“如果你用钉子扎一下肉,会很疼,但总有愈合的一天。
如果你把钉子埋在肉里,那么不管过了多久,只要触及伤口,就会忍不住疼起来。
心理的阴影,如同被埋着的钉子,一旦触及,就鲜血淋漓。”
命运的逆转,都在一刻间完成,等待她们的是长久的监狱生涯。
或许,在监狱里的生活,对她们来说,反而是久违的平静。
全身赤裸50年,女子被丈夫折磨成“性奴”,被迫杀死熟睡中的丈夫……(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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