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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13岁学生锤杀父母后续,今后将不再有年龄的庇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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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2月31日,湖南衡阳一名13岁学生锤杀父母;2019年10月,大连13岁男孩残杀女童;2020年4月,安徽郎溪县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并抛尸……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这些案件当中的嫌疑人,都因为年龄小于14岁而被从轻处理。而现在,12岁至14岁周岁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等犯罪行为,将不再是刑事的“免责人群”。
    

    近些年来,低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时有发生,触目惊心,而修改前的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以前的未成年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这些凶狠的“小恶魔”因此逃脱制裁,甚至多年后再犯重罪,手段更加残暴。

    可以说,去年年底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是民之所呼,法之所向。

    几乎可以肯定的是,这些犯有重大恶性案件的孩子,都在心理上有严重的心理问题。他们很可能具有很多边缘型人格障碍的特征。如果不对他们加以严厉的处罚和监管,这些人长大之后将会成为更为恐怖的社会不安定因素。
    

    从心理发展学的角度,12岁至20岁左右被称为青少年阶段,从时间跨度来看这个阶段是其他年龄段中最短的,但是他却几乎扮演着人生发展中最重要的角色。这是因为构成人生发展的重要过程的一些因素,从生理到认知再到社会情绪,在这个阶段的发展变化最为剧烈。这也是为什么很多未成年人犯罪,发生在这个年龄段的原因。

    在现代社会,青春期低龄化的趋势愈发明显,这与现在孩子的心理和身体发育有很大的关系。比如刚才所提到的那名残杀女童的13岁的大连男孩,他的身体发育已经有1米7的身高,几乎和一个成人无异。但是他的心理发展水平却停留在非常低级的阶段。他的杀人动机甚至是毫无原因的,仅仅就是想杀人而已。警方怀疑他对女童有性冲动,并且渴望体验杀人,最终他因年龄小,只被教养三年。
    

    这种身体发育与心智成熟度的严重不匹配,也是造成近些年来未成年人作案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

    为刑法修正案点赞,今后这些小恶魔们将不再有年龄的庇护,他们必须为自己的恶行,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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