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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苏州市疫情防控2021年第4号通告
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紧急通知,为坚决遏制新冠肺炎疫情传播,全面加大交通防控力度,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尽最大努力减少疫情对全国的影响,现就进一步强化交通疫情防控通告如下:
一、7月27日18时起,在苏州市域范围内设置18处省界公路离苏查验点(见附件),对南京牌照车辆驾乘人员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健康码查验。其中:能够提供离宁时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健康码绿码的驾乘人员,自由通行;不能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健康码为黄码的,实行劝返;健康码为红码的,禁止驾乘人员离开车辆,由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按规定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出现上述情况的车辆、人员具体信息以及来处、去向进行登记。
二、全面暂停到南京市的道路客运班线,途经南京的道路客运班线(含定制客运)、旅游包车不得在南京上下客。全面暂停进出南京的出租汽车(包括网约车)业务。
三、火车站、道路客运站有南京旅居史(7月10日以后,下同)的旅客,均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健康码为绿码,方可自由通行;对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旅客,由属地疫情防控部门采取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四、进入轨道交通站点的乘客须规范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核验。常规公交、出租汽车(包括网约车)乘客须规范佩戴口罩乘车。
五、未尽事宜,按照《苏州市疫情防控2021年第3号通告》和《苏州市疫情防控重要工作提示》(2021年第1、2号)执行,对违反有关规定拒不配合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