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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妈妈起诉网暴者,对方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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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江某莲自诉林某侮辱、诽谤一案,以侮辱罪、诽谤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事情的起因是,2016年11月3日,江歌在日本留学期间遭其室友刘某的前男友陈某杀害,该案宣判后,林某通过其社交帐号发布系列与江歌案有关的博文。江歌妈妈认为相关博文对江歌及其本人构成侮辱、诽谤,遂提起刑事自诉。  

从判决结果看,显然法院支持了江秋莲的诉求,认定林某侮辱罪、诽谤罪罪名成立,所以才做出上述判决。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那些喜欢罔顾事实、心理阴暗,靠在网上以所谓的独立思考、标新立异来博眼球赚流量,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人要注意了,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早晚你都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很多人劝说江秋莲,你已经赢了刘鑫的官司,可以安度余生了,不要再折腾了,女儿也不想你这么累,她不以为然我行我素,如果她这样做,从此安享太平,那她就不是江秋莲,就不值得人100%尊重。  

她一生只为女儿而活,那些侮辱诽谤江歌的人,她要一个个将他们送进监狱,她不会让女儿受半点委屈,这是一个充满母性光辉的正义斗士,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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