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想,如果在路上遇到一位老人摔倒了,那么你到底是扶,还是不扶?
近些年来,因为帮扶摔倒老人而反被老人家属讹诈的事情比比皆是,很多因为关键证据不足等等原因,这些好人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奖赏,反而无故摊上了官司,甚至有的因此家破人亡。
就在12月13日,安徽合肥发生了一起无接触的交通事故,根据案件显示:当天在合肥市的一处十字路口处,一辆黑色的SUV正在减速右拐,而这时一位老人骑着电动车从右拐的方向,逆向驶来,因为速度较快减速不当随后摔倒在了路边,随后从黑色SUV里面出来一位男子,见老人摔倒,出于好心将老人扶了起来,没想到老人的家属声称是因为对方的过错导致老人摔倒,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并赔偿医药费用。
事后采访SUV车主陈女士表示:我儿子正常开车减速右转,而对方超速逆向过来自己操作失误摔倒,我们全程没有任何的接触,出于好心将对方扶起来,没想到对方让我们承担责任,真是笑话。
事后,当地交警部门也是给出了判定:虽然双方没有物理上面的接触,但是交通事故不一定非要有实质性的接触才会发生,无接触无碰撞产生的交通事故,也会产生责任承担问题。所以判处SUV车主陈女士的儿子承担次要责任,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
事情发生后在网上也是引起了广泛的讨论,根据交通法的规定,老人驾驶电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而且是超速逆向行驶,显然是有明显的过错,而SUV汽车在没有信号灯的情况下,右转是否做到了减速慢行,是否有观察四周,这些都是大家争论的要点。
曹操来也:机动车右转过斑马线应减速慢行,理论上不能超过10公里/小时,但是实际上没有什么约束,除非发生事故才会处罚,这次的处罚是正确的。
小仙女的梦想:被罚的原因并不是因为扶老人,而是针对这次事故,所以我认为交警的判决没有问题。
沙场秋点兵:就应该不扶走了,老了就是自己哆嗦摔倒了,你扶了,就是你给吓的摔倒了,就是你的责任了。
我有的你没有:咱们别说道德绑架这些,这车主如果没有扶人,可能还没事,但是你只要扶了,即便没有责任也会判定你有责任,决定是经验之谈。
雪白皑皑:你说不关你的事情?那你为什么要扶?
那么对于此事,大家是怎么看待的呢?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