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2-06 浏览: 次 作者:admin 2月5日,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2号通告,更新了我省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1号通告。 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粤防疫指办通〔2020〕2号通告,将“口罩令”的实施范围删除公园,增加了超市、农(集)贸市场。 此外还明确提出,个人独处、自己开车或独自到公园散步等感染风险较低时,不需要佩戴口罩;在非疫区空旷且通风场所不需要佩戴口罩。 共4页: 上页1234下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