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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确诊病例苏某:女,34岁,常住地址:金普新区友谊街道金华小区。12月20日自行前往医院检测新冠核酸阳性,12月21日经市疾控中心复核新冠核酸检测阳性,随即转运至省集中救治大连中心进一步明确诊断,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12月23日,结合临床诊断,经省专家组复核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病例主要行程轨迹如下:
苏某平时一般9时30分-10时上班,14时-15时下班,上下班大多数由父亲私家车接送,偶尔搭乘同事自驾车。
12月15日、16日,正常上下班,无其他行程。
12月17日15时55分,从单位步行到金华小区附近小芳发艺洗头发,然后步行回家。
12月18日,居家未外出。
12月19日,中午与丈夫驾车到红星海商业街伊伊春饼店用餐,13时43分驾车到金普新区大孤山街道红星海6期,再未外出。
12月20日10时30分,与丈夫驾车到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进行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