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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知道高空抛物的危害,近几年来,国内经常会出现高空抛物致人受伤的案件。3月1日是高空抛物罪作为独立罪名施行的第1天,对此溧阳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高空抛物案件。
高空抛物罪全国首案!被告人徐某某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处罚金2000元。据了解,这是全国首例高空抛物罪案件。
溧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某高空抛物行为虽未造成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其从建筑物抛掷物品行为已经构成高空抛物罪。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徐某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官介绍,《刑法》第291条之二第一款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