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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险三季度退保率考察:大型险企普遍优于中小险企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作者:刘阳禾

  本报记者 苏向杲

  随着险企最新一期的偿付能力报告陆续披露,备受行业关注的综合退保率数据也随之出炉。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11月1日,90家人身险公司中,有71家披露了相关数据。整体来看,尽管有不少人身险公司第三季度综合退保率环比有所上升,但绝大多数险企该指标保持在较低水平,行业退保率水平整体较低。

  中国精算师协会创始会员、资深精算师徐昱琛对记者表示:综合退保率的形成有5个方面,一是今年以来行业人力大流失引发退保;二是消费者退旧投新;三是消费者缴费能力有所下降;四是有些保险产品3年至5年才能回本,消费者因此会主动退保;五是销售误导。

  具体来看,上市险企旗下的人身险公司及大型寿险公司综合退保率普遍较低,而部分依赖银保渠道的中小险企综合退保率则相对较高。如,平安人寿三季度综合退保率仅为0.8%,太平洋人寿与新华保险均低于2%。不过,部分中小险企三季度综合退保率相对较高,其中有10家险企综合退保率超过5%,最高可达12.56%。

  从产品来看,一些险企的部分产品三季度综合退保率极高。据记者梳理,人身险产品中,三季度至少有15款产品综合退保率超过50%,有险企通过经纪渠道销售的一款年金保险的本年度综合退保率累计高达113.44%。此外,有多款产品本年度综合退保率累计超过80%,综合退保率较高的产品普遍来源于银保、经纪等渠道,产品多为年金险或万能型年金险。

  就部分险企单款产品综合退保率高企的现象,徐昱琛解释,主要原因可能源于“对比期限错配”。他举例表示,假设某险企的一款产品去年保费收入是100亿元,今年是10亿元,但今年退保金额达8亿元,那么今年的综合退保率就是80%。因此,单款产品综合退保率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主要是看险企整体的综合退保率情况。

  尽管第三季度人身险公司整体综合退保率保持在较低水平,但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有超过20家险企第三季度的综合退保率环比有所上升。

  对于综合退保率上升的原因,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副主任李文中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综合退保率上升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和资本市场波动加大,消费者出于调整投资策略办理退保。“而退旧投新、产品设计和销售误导问题一直都存在,且经过前些年监管部门的综合治理有所好转”。

  普华永道中国金融业管理咨询合伙人周瑾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部分险企综合退保率高企有内在和外在两重原因。内在原因是前几年部分险企在产品和销售上急功近利,透支了市场需求,这种做法一方面是在产品上过度强调短期利益,另一方面销售上存在夸大和误导的行为,甚至不惜通过自保件和互保件达成当期业绩,这些业务不可持续。外在原因是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导致消费者的财富缩水或对未来的预期不确定性增加,从而引发退保。

  综合退保率上升不利于险企经营的稳定性。周瑾表示,首先,综合退保率过高会引发险企当期的流动性问题,当新单增长乏力又遭遇退保潮的时候,险企尤其要关注现金流的变化及趋势。其次,综合退保率上升会导致险企重新调整精算假设,这对准备金提取、内含价值评估、偿付能力计算以及未来的产品定价,都会产生不利影响。

  李文中补充道,首先,高退保率会给险企带来的最大问题是流动性压力;其次,当期高退保率可能会给险企带来退保手续费收益,但会严重削弱后续的盈利能力。

  基于此,李文中建议,险企防范退保风险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一是,优化产品设计,多开发、销售期交产品,控制趸交产品;多开发销售保障型产品,控制投资理财型产品;多开发销售长期稳健收益的投资理财型产品,控制短期高收益产品。二是,加强保险销售行为的合规管理,严格落实销售双录制度,严禁销售误导。三是相关部门要加强合作打击退保黑产。

  周瑾则建议,保险行业需要摒弃规模思维,调整增长速度,秉承长期主义,夯实业务基础,提高业务品质,从高速增长阶段过渡到高质量发展阶段,体现为产品设计合理、渠道队伍稳定、销售行为合规、新单增长稳健、续期保费充足。(证券日报)

【编辑:刘阳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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