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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病毒感染者购药保障平台”已在11个省市上线运行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作者:宋宇晟

  齐齐哈尔新闻网12月29日电 针对一些地区存在抢购囤药现象,患者对部分紧缺药品的需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司长何亚琼在29日举行的“疫情防控重点医疗物资保障情况”发布会上介绍,工信部会同商务部组织大型电商平台,在天津、石家庄试点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新冠病毒感染者购药保障平台”。目前,平台已在北京、浙江、河北等11个省市上线运行,投放各类药品660万人份,服务近200万名患者,农村偏远地区服务人群占80%。

  何亚琼提到,通过实施“新冠病毒感染者购药保障平台”,主要有以下两方面效果:

  一是实现药品精准快速投放直达患者。按照“突出重点、精准投放”原则,每个城市选择1家平台企业提供服务,减少数据交叉,避免重复购药。平台企业开通线上购药专属通道,快速调拨配置资源,通过患者信息识别和实名认证,灵活提供在线问诊服务,实现药品精准投放,减少非必要的囤积和浪费。

  二是提高订单响应能力和配送效率。充分发挥电商平台配送优势,鼓励平台企业调动充足配送力量,采用超常规即时配送模式,优化配送程序,加密配送频次,加快配送节奏,切实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借助互联网平台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及时开展监测分析和趋势研判,提高补货备货精细度,提升药品应急配送效率。

  何亚琼表示,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支持电商平台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组织电商平台加快与地方对接,持续优化平台服务功能,优先保障医疗机构、居家患者、养老院等重点场所、重点岗位的医疗物资供应,加大农村地区药品投放,不断提高药品配送时效,切实保障县乡村群众用药需求。(中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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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宇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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