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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特殊老年群体“托底” 上海出台“保基本养老机构(床位)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作者:叶攀

  齐齐哈尔新闻网上海1月4日电 (记者 郑莹莹)据上海市民政局4日发布的消息,上海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上海市保基本养老机构(床位)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明确了上海保基本养老机构(床位)的供给、使用、管理和发展。根据《管理办法》,上海各区保基本养老床位总量不低于本区户籍老年人口的1.5%,每个街镇原则上至少有一家保基本养老机构。该《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2月1日起实施。

  上海是中国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1979年)且老龄化程度最深的城市,早已过了“三人行必有一老”的阶段。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市60岁及以上的户籍老年人口达542.22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36.3%。随着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认知障碍等特殊老年人群也在不断扩大。

  保基本养老机构(床位)是指由政府主导建设或提供,主要为失能、认知障碍及其他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满足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的机构或床位。

  根据《管理办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上海市户籍老年人,可以申请入住保基本养老机构(床位):

  (一)经上海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照护等级达到三级及以上的老年人;

  (二)经认知障碍照护专项测评或综合性医疗机构、精神专科门诊确诊,存在一定程度认知障碍的老年人;

  (三)上海市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符合市、区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老年人。

  据悉,保基本养老机构(床位)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每年6月底前,上海市民政局发布保基本养老机构(床位)名单。上海市民政局网站、上海市养老服务平台统一提供保基本养老机构(床位)的名单查询、入住申请。(完)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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