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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方发布第四版新冠病毒感染重症病例诊疗方案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作者:王禹

  中新社北京1月13日电 中国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13日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病例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对未达到重症诊断标准,但是年龄大于65岁、未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合并较为严重慢性疾病的新冠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可以按重症病例管理。

  据介绍,两部门结合奥密克戎变异毒株特点和感染者疾病特征,总结前期医疗救治工作经验,组织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型、危重型病例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进行了修订,形成第四版《方案》。

  《方案》对疾病名称进行调整,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调整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方案》加强了重症临床预警 ,进一步明确重症高危人群,对未达到重症诊断标准,但是年龄大于65岁、未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合并较为严重慢性疾病的新冠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可以按重症病例管理。

  《方案》提出对重症高危人群进行生命体征监测,特别是对静息和活动后的指氧饱和度等进行监测;强调低氧在重症临床预警方面的作用,轻微活动后指氧饱和度小于94%,应警惕病情恶化。

  《方案》纳入了临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治疗方法。在一般治疗中增加高热和咳嗽等对症处理;在抗病毒治疗中增加已在中国审批上市的小分子药物;增加了抗凝治疗;强调清醒俯卧位通气的重要性;在氧疗和呼吸支持治疗方面,结合最新认识和研究证据,指出经鼻高流量氧疗优于鼻导管或面罩吸氧,改进了呼气末正压(PEEP)的设定方法,加强机械通气的肺保护措施。

  《方案》修订完善了中医治疗部分,增加部分证型及“病证结合救治”内容,加强对重型、危重型病例中西医结合临床救治指导,更好地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完)

【编辑:王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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