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新闻头条 • 正文

情侣称住41层酒店 没穿衣服拉开窗帘被“玻璃人”看光光了!(3)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admin

 
上城区文广旅体工作人员金先生回复栏目组:酒店表示在房间已经有告知,只能说酒店在服务上面有一点瑕疵。“触犯隐私”从法律上说很难界定、举证。如果酒店已经做到提醒义务,又做到公示,那只能说是你自己不小心。
 
住宿安全,涉及应急、消防、公安等部门,没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职责分配到哪一个职能部门。我们作为旅游主管部门,主要还是管理星级酒店。上城区星级酒店不到30家,游客投诉我们会受理调解。调解不成功,只能通过其他途径进行维权。


 
徐先生表示,如果协商无果,后续将起诉该酒店。


相关文章Related

返回栏目>>

首页   |   新闻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