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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探环境资源案统筹管辖及专门审判 司法保护覆盖生态安全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作者:刘阳禾

  齐齐哈尔新闻网兰州6月2日电 (崔琳)2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披露,该院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为抓手,着眼于流域、林地、草场、空气等环境因素跨行政区划的自然属性,按照司法管辖与行政管辖适度分离的原则,探索环境资源案件的统筹管辖和专门审判。

  会上公开发布的2018年至2022年甘肃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称,甘肃省各级法院共审理环境资源案件24987件,其中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1290件,民事案件19883件,行政案件3207件,公益诉讼案件601件,生态损害赔偿诉讼案件6件。

  同时,发布了十起典型案例,涵盖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司法确认及公益诉讼等不同诉讼类型,包含土地、野生动植物、古墓葬、河流等生态环境要素,涉及土地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矿山污染防治、美丽乡村建设、生态环境修复等多方面内容,展现出法院系统依法守护生态安全的有力实践。

  甘肃高院副院长席小鸿介绍说,在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制度体系建设方面,该院建立起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环境资源案件管辖制度,并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归口统一审理,同时实现了甘肃省重点林区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案件的跨行政区域司法保护全覆盖,形成了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甘肃模式”。

  “五年来,甘肃法院坚持现代环境司法理念,确保环境资源法律正确实施,统筹适用刑事、民事、行政责任,制裁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促进资源高效节约合理利用,落实生态环境一体保护和修复,回应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目标和要求,确保民众环境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席小鸿透露,近年来全省法院系统共设立10个生态司法修复基地,补植复绿面积达8611.3亩。

  在发挥环境资源审判效能方面,甘肃法院系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民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维护优美生态环境;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妥善审理生态环境治理与服务案件,通过公益诉讼案件的审判引领全社会重视碳排放对气候变化的影响;坚持预防性司法理念,发挥环境司法教育功能和导向功能,在案件审理和执行中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加强环资审判能力建设方面,甘肃法院系统注重加强调查研究与实证分析,先后在全省开展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防治调研工作。对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黄河流域甘肃段、长江流域甘肃段、甘肃青藏高原地区生态司法保护进行专项调研,及时转化调研成果。

  值得一提的是,为加强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甘肃高院牵头举办了全省法院环资审判培训班,聘请国内知名学者和诉讼实务界专家对环资法官进行全员培训,培养适应专业化审理模式需求的环境资源审判团队。

  其间,甘肃高院还与甘肃政法大学共建环境资源审判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为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供智力支撑。同时,开展对外研讨交流,拓宽视野,在环境问题全球化和跨地域合作新格局不断对环境资源审判提出新课题的大背景下,立足省情和现实问题,积极予以司法应对。(完)

【编辑:刘阳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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