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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响中国】以人民为中心,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宜居城市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作者:刘湃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统筹好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布局,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共荣的宜居城市。近年来,气候变化、荒漠化、水资源短缺、空气污染等生态环境问题,给人类生存和发展带来严峻挑战。城市是人类聚居的场所,生态环境问题也较为突出。这就要求我们重新制定规划建设实施方案,在重点城市率先推进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格局。宜居城市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空间载体。这就决定了在宜居城市的建设中,既要坚持以自然为根本,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也要关注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不断提升市民生活质量。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福祉问题,改进管理机制,提升市民参与程度,建设共生共荣的现代宜居城市。

  一、良好的自然环境是人民群众的根本福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人民群众是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宜居城市的主要受益者。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城市转向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新道路,在持续改善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关系的同时,为人民群众带来了切实的福利。

  提升全民健康水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一段时间以来,以北京、上海为代表的大城市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巨大,大气污染、水污染为代表的生态环境问题对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威胁,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发展不协调、不平衡的现象较为突出,给提升全民健康水平带来了较大的阻力和障碍。唯有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将人与自然视作生命共同体,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全过程,才能创造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产业高端、生产生活方式低碳环保的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只有这样,才能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生产生活环境,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健康生活环境的需求。

  改善人民生活质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国内外人民生活幸福的城市,也都是生态环境优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宜居城市。改善生态环境,就是改善人民的生活质量。一方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宜居环境,为公众提供健康优质的生态产品和清洁优美的生态环境,能够直接改善当代人的生活品质。另一方面,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能够满足子孙后代的长远需求。环境恶化不仅直接降低群众的幸福感,还可能造成城市环境危机,使城市由繁荣走向没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可以在最基础层面为人民群众带来安全感。

  带动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宜居环境是实现产业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型的必要基础。一方面,天蓝、水清、空气清新的和谐宜居环境是吸引各类高端人才的重要动力,为创新创业者提供了舒适的办公环境、丰富的人力资源,为发展知识型经济、创新型经济提供了优势条件。另一方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环境,能够最大限度保障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很多资源型城市一味开采矿产资源,却很少投入资金和人力改善人居环境、推动产业升级。等到资源枯竭之后,城市经济水平急剧下滑,资源环境退化、工人失业、经济停滞等众多问题接踵而至。相反,在资源开发过程中,强化对自然的敬畏和对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利用,能够带动城市经济不断转型发展,加快淘汰落后工艺、过剩产能,持续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人民群众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坚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倡导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产生活方式”。人民群众是宜居城市的主要建设者,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方式是决定人与自然能否共生共荣的关键。自然是人类之母,实现人与自然的共生共荣,不仅需要政府和企业投入大量的资金、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还需要广大人民群众从我做起,广泛参与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宜居城市建设中。

  人民群众是节能减排的主力军。我国已经定下了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需要在各个层面大力推进减排降碳。现代城市运行体系中,企业是节能减排的主体,群众是节能减排的主力军。首先,各类工业企业的节能减排离不开广大职工群众。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环保技术对节能减排的效果存在较大的瓶颈。只有通过绩效奖励、精神鼓励等办法,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广泛采纳职工的节能减排建议,大力推广节能减排先进技术、操作方法和管理手段,实施节能减排的“微创新”,才能促进最终完成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其次,城市公共服务、居民生活中的节能减排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相比于工业减排,人民群众在生活中更能发挥节能减排主力军的作用。只有不断呼吁群众在日常通勤中尽量采用公共交通、小排量汽车,号召市民树立节约意识、环保理念,减少不必要的生活用电、用水、用气,才能根本扭转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的城市发展模式,建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宜居环境。

  人民群众是绿色发展的推进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既要全力保护生态环境,也要统筹人类经济社会发展,走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新道路。这一过程中,需要人民群众发挥关键性推动作用。一方面,人民群众能够推动产业转型,实现绿色、可持续的发展。一段时期以来,我国国家战略层面已经摒弃了粗放的发展方式,绿色、集约的发展模式成为全社会共识。实践层面,企业能否实现产业升级、“腾笼换鸟”,主要还要看能否获得足够的人力资本、智力资本。这就需要提升全民素质教育,在人民群众中培育更多高端人才,为转型升级提供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人民群众可以通过绿色消费带动绿色产业的发展。只有通过大力倡导广大群众积极购买绿色产品、分类回收利用废弃物品,才能打通“静脉产业”、形成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实现城市发展的“绿色化”。

  人民群众是自然环境的守护人。随着经济收入水平的提高、群众生活条件的改善,人民日益关注空气、水和土壤的清洁,环境的优美以及自身的健康,对良好的生态环境的需求不断增长。因此,人民群众保护自然环境的意愿也愈发强烈,从多个方面自觉担任着自然环境的守护人角色。首先,人民群众通过规范自身的文明行为,爱护自然环境。比如,拒绝食用野生动物,不购买和穿戴野生动物制品,遵守自然保护区旅游规范,等等。其次,人民群众通过宣传和倡导生态文化,促进他人与自然界和谐共存。人与人之间的思想交流、行为示范,共同铸就了全社会尊重和热爱自然的思想观念。第三,人民群众通过参政议政,影响环境保护政策。近年来,在人民代表的倡导下,我国相继制定和出台一系列有关生态保护的法律法规,使得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法可依。

  三、改进体制机制,发挥人民群众在宜居城市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宜居城市,说到底还是要依靠凝聚广大市民的共识,发动群众一起来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通过改善城市环境、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从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

  扩展宣传手段,倡导人民群众尊重自然热爱自然。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深入人心,是建设宜居城市的重要前提。未来有必要进一步发挥各类主体的作用,采用多种手段和形式宣传和倡导生态文明理念。首先,综合运用新旧媒介,全媒体传播生态环保理念。既要发挥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优势,也要突出“两微一端”为代表的社交媒体实时性、交互性强的特点,通过各类媒介将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传播到社会中的每一个分子。其次,打造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到企业,从社会组织到个人,全面覆盖的生态文化建设体系。在全社会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形成文明健康的新风尚;倡导尊重自然、爱护自然的价值观念,培育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人文情怀。

  完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人民群众是宜居城市建设的受益者和“阅卷人”。建设宜居城市,需要进一步强化广大市民对城市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人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来评判城市宜居环境的建设。首先,要改进领导干部调研机制。尽可能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加大领导干部调研力度,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其次,要强化有奖举报制度。加大举报奖励额度,进一步调动人民群众监督环境质量的能动性,构建政府与社会共建的环境监督体系。最后,要建立环境信访案件的信息公开制度。重点针对群众举报投诉热点问题,及时披露案件处理进度、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后续整改情况,等等。

  统筹城乡规划,让人民群众与自然环境共生共荣。建设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发展环境,要在城乡规划建设上勤于问民,汇集群众智慧,划定生态红线,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的共生共荣。一方面,要坚持打造山青、水秀、天蓝的生态景观,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不断完善城市交通、供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提升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便利度和幸福感。另一方面,要持续优化城市内部空间布局,提升宜居、宜业、宜商的环境承载能力。将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优势转化为吸引人才、产业、资本的环境优势,推动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发展集约高效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将人与自然视作生命共同体,不断探索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

  (作者系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城市问题研究所研究员 赵继敏)

【编辑:刘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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