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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发布共享法庭地方标准 规范“最小法治单元”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作者:朱延静

  齐齐哈尔新闻网杭州6月27日电 (郭其钰 鲍梦妮)6月2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杭州临安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共享法庭建设与运行规范》浙江省地方标准(下称“标准”),以标准制定推动整合各方资源、优化流程机制,把优质法治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送到企业家“心坎上”,打通法治服务“最后一公里”。

  共享法庭起源于浙江,将调解指导、网上立案、在线诉讼、普法宣传、基层治理等法治服务送到了群众家门口,旨在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基层治理的最小支点。

  目前,浙江共建成共享法庭2.7万个,覆盖100%镇街、98%以上村社以及众多行业协会、调解组织、社会团体等。截至今年5月底,共享法庭累计指导调解40.17万件次,化解矛盾纠纷30.83万件,纠纷就地化解率76.75%。

  “当前,共享法庭已在多省市复制推广,但还没有系统标准可供参照。此次浙江省级标准着眼于共享法庭建设和运行两个方面,对共享法庭是什么、怎么建、干什么、怎么管进行了明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冯亚景表示。

  如标准明确共享法庭是一项共建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而不是一个机构,其必备三个特征,即资源共享、信息共享、服务共享。

  冯亚景介绍,标准特别体现了共享法庭“不增编、不建房”“一根网线、一块屏”的建设特点,并考虑基层工作实际,明确引入和退出机制,实现共享法庭“能进”也“能出”,倒逼各地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

  “此次标准结合共享法庭应用的建设实际,对共享法庭数字化服务模式架构构建、网络安全、公共数据目录编制和分类、特殊群体服务需求进行明确,体现浙江数字化改革的成果和方向。”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孙雅和表示。

  据悉,目前共享法庭集成应用已在浙江11个地市、81家法院试点使用,具有咨询评估、普法宣传、在线调解、在线诉讼、协同治理等模块功能。(完)

【编辑:朱延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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