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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费大降?别误读!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作者:付子豪

  7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的官方网站上发布了一则《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的消息,其中有关购房环节的税费优惠多达19条,比如免印花税、卖旧买新减免个税等等,不少人认为这些都是新的政策,未来房产交易税费将大幅降低。楼市马坐播仔细研究后发现,这其实都是误读。

  在这19条优惠举措中有17条与个人有关,另外2条针对的是租赁企业。在17条与个人有关系的举措中,租赁住房占了5条,安置房与经适房的相关政策占了4条,还有2条与公有住房和房改房相关,真正事关普通买房人的仅有6条。

  就拿其中最受关注的“个人销售住房减免增值税”来说,目前南京已经实施了满2年免征的政策,只有不满2年的房产才会征收5.6%的增值税;此外,“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征契税”这一条也被刷屏,而实际情况是,国家的法定契税税率为3%-5%,江苏省选取了最低值3%,南京的首套房契税为1%或1.5%,二套房为1%或2%,只有购买三套房才需要缴纳3%的契税,这就相当于已经实施契税减免政策了。

  除了这两条,免印花税、免土地增值税、家庭唯一住房免个税、卖旧买新减免个税这四条均已实施,因此不存在所谓“19条优惠大幅降低房产税费”的说法,就连国家税务总局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此次《税费优惠指引》不是发布新政策,而是对已经颁布并实施政策的梳理和汇总。

  话说回来,目前的房产交易税费还有下调空间吗?楼市马坐播认为,部分政策仍有调整的必要。比如增值税的免征年限能否再缩短一些,或者阶段性直接取消征收,相信此举对于二手房的交易及新房去化都将起到促进作用。另外,契税补贴上南京曾经实施过90平方米以下房产缴1%补1%的政策,相当于“零契税”,目前南京的一些远郊区实际上也在补贴买房人的契税,未来能否在全市实行,有待观察。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马祚波

【编辑:付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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