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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中交集团纪委、福建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交集团纪委、福建省监委对中交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卢书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卢书明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纪法意识淡薄,廉洁底线失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国有公司公共财物。
卢书明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受贿犯罪、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败坏国有公司领导干部形象,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交集团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卢书明开除党籍处分;经中交集团研究,决定给予卢书明开除处分;经福建省监委研究,将卢书明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中交集团纪委、福建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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