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作者:于晓
齐齐哈尔新闻网南宁8月9日电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暨全区年中工作会议9日在南宁举行。会上,审议并通过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廖立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自治区十二届党委常委会第109次会议作出的给予廖立勇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
廖立勇曾任广西北海市市长、南宁市市长。据悉,这是官方首次披露廖立勇严重违纪违法。
据公开简历显示,廖立勇,男,1971年11月生,先后任广西南宁地委办公室干部;共青团广西南宁地委书记、党组书记;共青团广西崇左市委书记、党组书记;共青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副书记;广西贺州市委常委,富川瑶族自治县县委书记、贺州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党工委书记(兼);广西贺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广西防城港市委副书记;广西北海市委副书记,北海市人民政府市长等职。
2021年12月,廖立勇调任南宁市委副书记、代市长,2022年1月任南宁市市长,2022年12月辞去南宁市市长职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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