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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进一步部署重点地区防汛救灾工作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作者:李岩

  加强汛情会商研判 支持灾后恢复重建

  各部门进一步部署重点地区防汛救灾工

  本报北京8月11日电 (记者曲哲涵、刘温馨、郁静娴、李龙伊)记者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应急管理部11日紧急预拨14.6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京津冀及吉林、黑龙江防汛救灾工作,重点用于受灾群众救助,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迅速启动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等事项,确保受灾群众生活得到妥善安置,尽快恢复灾区生产生活秩序。

  加上此前已预拨资金,入汛以来,中央财政已下达各项防汛救灾资金77.38亿元,其中支持京津冀及吉林、黑龙江的资金达50.89亿元,有力支持灾区应急抢险救援、受灾群众救助、农业生产恢复、水利设施水毁灾损修复、水毁公路抢通等工作。

  财政部要求各省级财政部门及时下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支持做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

  为有效应对台风影响、降低灾害损失,农业农村部再派工作组和科技小分队,赴东北地区开展台风防范指导。重点是根据不同作物受灾程度,分类提出田管措施和补救方案;研判台风“卡努”“兰恩”移动路径及对粮食生产影响,提出应对方案;及时落实田管技术和改种补种措施;指导有关地区提前做好清沟排涝、防倒伏等台风应对准备。同时,协助解决地方在防灾救灾、田间管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各项政策资金、技术措施落实落地,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退役军人事务部近日印发通知,就组织动员退役军人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并协调中国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安排220万元公益资金专项用于北京、河北、吉林、黑龙江、福建等地受灾严重地区退役军人救灾帮扶工作。通知要求,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密切关注洪涝严重地区退役军人受灾状况,县级及以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全员下沉、走访上门,逐户了解、准确掌握困难诉求,上下联动、多措并举,切实保障退役军人基本生活;要抓紧推动中国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拨付的公益资金使用到位,对退役军人志愿服务组织开展抢险救灾给予适当物资和津贴支持,对生活面临暂时困难的退役军人给予帮扶救助。

  11日,国家防总办公室、应急管理部持续组织防汛防台风专题视频会商调度,与中国气象局、水利部、自然资源部联合会商研判汛情灾情和6号台风“卡努”发展趋势,调度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等省份,安排部署重点地区防汛防台风工作。当前,国家防总维持对天津的防汛二级应急响应,对北京、河北、吉林、黑龙江维持防汛三级应急响应,对辽宁、山东维持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工作组继续在辽宁协助指导防汛防台风工作。

  会商指出,海河流域洪水正高水位、大流量过境天津,河道堤防防守压力大,松花江流域干流洪水正在向下游演进;台风“卡努”已经给东北地区带来风雨影响;西部省份多发散发强降雨引发山洪和地质灾害。防汛防台风形势复杂严峻,任务艰巨。

  会商强调,海河流域要强化蓄滞洪区围堤隔堤巡查防守,保障人员力量,统筹抢险力量、装备和物资调配,出现险情第一时间应急处置;要科学安排河道行洪,合理调度水利工程,确保洪水安全入海;要全力组织涝水抢排,尽快消除影响,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东北地区要持续关注台风发展变化,加强会商研判,高度警惕降雨落区和前期洪涝区域的叠加风险;要抓紧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严防次生灾害,必要时采取“五停”措施。西部地区要密切监视天气形势,紧紧盯住薄弱环节和重点人群,毫不松懈采取山洪和地质灾害防御措施;要严格落实面向基层责任人的临灾预警机制,提前组织危险区群众转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人民日报)

【编辑: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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