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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调整市防洪Ⅰ级应急响应为部分区域防洪Ⅱ级应急响应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作者:苏亦瑜

  齐齐哈尔新闻网天津8月15日电 (周亚强)记者15日从天津市应急管理局获悉,按照《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天津市防办经组织联合会商,定于2023年8月15日12时,将市防洪Ⅰ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针对静海、西青等2个区的防洪Ⅱ级应急响应,其他区解除市防洪Ⅰ级应急响应。

  据悉,8月14日16时,国家防总将针对天津市的防汛二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汛三级应急响应。天津市气象部门预报,近期天津市及上游地区出现流域性强降雨的可能性较小。天津市水务部门解除了永定河洪水红色预警,永定河方向来水已经归入主河槽,行洪过程平稳。大清河、东淀蓄滞洪区继续保持较高水位运行,其他河系水势平稳。

  天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鉴于天津市仍处于防汛防洪关键期,要继续抓好大清河、子牙河、东淀蓄滞洪区等重点区域巡堤排险、堤防加固、农田排涝等防洪、排涝工作,确保洪水安全下泄入海。静海区、西青区要继续做好东淀蓄滞洪区转移安置群众生活保障工作。武清区、北辰区要科学评估、精心组织做好永定河泛区转移安置群众回迁、灾后重建等工作。其他各区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持续保持预案、队伍、物资热备状态,随时做好应急处突准备,全力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全市安全度汛。(完)

【编辑:苏亦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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