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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舒兰灾后住房重建(修缮)工作启动 预计10月末完成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作者:于晓

  齐齐哈尔新闻网吉林8月16日电 (记者 苍雁 石洪宇)记者16日从吉林省舒兰市了解到,当地已经启动灾后住房重建(修缮)工作。

  8月初,舒兰市东北部出现入汛以来最强降雨过程,当地金马镇、开原镇和七里乡等乡镇道路损毁、民房倒塌,庄稼倒伏。目前,官方采取分散重建、集中重建及货币化安置等多种方式,对受灾群众实施分类安置。

灾后房屋重建现场。 记者 苍雁 摄

  吉林舒兰灾后重建指挥部指挥组组长、舒兰市副市长蔡俊锋接受齐齐哈尔新闻网记者专访时表示,由于东北地区施工期较短,当地需要在入冬前完成基础建设,保证受灾户在霜冻前入住新居。

  16日上午,记者在舒兰市开原镇模范村看到,大型机械设备正在作业,对危房进行拆除,平整土地。模范村党支部书记赵宿春说,重建工作“多头并进”——鉴定、协商、破拆、建设同时进行,以提高重建效率。

  “现在村民积极性很高,都想尽快住进新家。”赵宿春介绍,村里有12栋房屋需要拆除重建,重建住房按照每户60平方米标准建设。

正在拆除受损的房屋。 记者 苍雁 摄

  据蔡俊锋介绍,按照舒兰市灾后重建(修缮)工作实施方案,重建补助标准是损毁及经鉴定为D级的住房,每户不低于6.3万元标准补助,个人自建住房于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的,每户再补贴2000元,重建住房产权归受灾群众所有。修缮补助标准是经过核定一般损坏的住房,每户不低于2800元标准补助。鉴定为C级的住房享受建筑节能政策。

  此外,根据受灾群众意愿,可在重建的60平方米住房标准上增加建筑面积,多出面积所需建设费用由受灾群众自行解决。

  截至目前,舒兰市已统计需要重建的受灾户924户,预计10月20日前完成所有受灾户的住房安置工作。(完)

【编辑: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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