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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藏传佛教活佛,与从前有何不同?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作者:唐炜妮

  【观点】如今的藏传佛教活佛,与从前有何不同?

  全球众多佛教支流中,为什么只有藏传佛教形成了活佛转世制度?

  由清朝中央政府制定的金瓶掣签认定,为什么能成为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的历史定制?

  中国将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纳入法治化轨道,在新体系下培养成长的活佛与从前有何不同?

  带着这些问题,“统战新语”在近日举行的第七届北京国际藏学研讨会上,专访了宗教研究学者、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副总干事李德成。

  为何只形成于藏传佛教?

  活佛转世制度是藏传佛教的特有制度,也是佛教于西藏实现中国化的重要标志。其之所以形成,与13世纪末叶西藏的社会历史背景息息相关。

  李德成介绍,活佛转世制度具体的形成时间在1288年,这一历史时期,藏族社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方面是政治变化,封建领主同宗教势力相互支持、各据一方,地方势力和宗教势力的结合,客观上使得宗教势力在世俗事务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从而形成了不同的派系。派系与地方势力的结合又形成了不同的势力集团。为维护自身利益,这些派系在继承人传承问题上采取了活佛转世的方法。

  另一方面,从教派传承的宗教现实看,传统的家族继承和师徒继承各有利弊。尤其是师徒继承,通常高僧身后的高足不止一位,教派内部继承人问题处理不好就容易引起教派动荡和分裂。活佛转世制度首创于噶玛噶举派,元朝时期,该教派在与萨迦派争夺权势的过程中失势,教派首领噶玛拔希为提振士气,在继承人选择上采取了创新举措,由此形成活佛转世制度。

  李德成指出,可以看出,这一制度形成过程本身就是佛教中国化的产物,是佛教传入西藏地方后根据其社会现实的创新发展。

  为何能成为历史定制?

  金瓶掣签制度是清乾隆时期制定的一项以政治权威规范活佛转世制度的重要举措,是清朝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政教事务行使管理权的标志性措施。

  李德成说,金瓶掣签是清王朝在制度上管理西藏地方宗教的重要举措,是中国历届中央政府管理藏传佛教、确认活佛转世继承人的法定制度和依据。

  李德成指出,清乾隆颁布该制度的200多年里,十世、十一世、十二世达赖喇嘛与八世、九世班禅额尔德尼通过金瓶掣签确定,九世、十三世达赖喇嘛分别由嘉庆、光绪两位皇帝颁旨批准免于金瓶掣签。根据此制度,中华民国政府认定了十四世达赖喇嘛和十世班禅额尔德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认可了十四世达赖喇嘛和十世班禅额尔德尼,并通过金瓶掣签认定了十一世班禅额尔德尼。

  李德成曾在一篇文章中写到,十四世达赖图谋分裂祖国,在境外非法认定转世活佛,培养分裂势力,这一行为在具有法律意义的金瓶掣签制度面前是非法的、无效的。他对“统战新语”强调,金瓶掣签已经成为历史定制和宗教仪轨,也确实得到广大藏传佛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认可和尊重。活佛转世既然是一项体现中央权威的综合性宗教事务,它就不是哪一个人可以说了算的,既要遵循历史定制、宗教仪轨,更要在依法管理的原则下来进行。

  现在的活佛与以前有何不同?

  2007年,中国政府颁布并实施《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西藏和四省涉藏州县等地随之建立省(自治区)、州级佛学院,培养了一大批爱国爱教的转世活佛。

  曾在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工作多年的李德成说,西藏过去的活佛培养基本由寺院来承担,活佛拉让(府邸)会建立一套班子来对活佛进行培养教育。这个班子基本由经师组成,传授的也主要是宗教方面的知识。现在的佛学院则是一种综合性的培养方式,不仅仅传承了学经制度,也要传授文化、政策、法律、历史等其他方面课程。系统和全面的培养能让活佛掌握多学科知识,综合素质更强,这既是适应当代社会的发展需要,也是适应现代寺院管理的需要。

  他还举例道,现代寺院管理需按照《宗教事务条例》及将要施行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来开展,活佛必须要掌握法律知识、培养法治意识才能依法参与寺院事务。过去传统的活佛培养方式显然不能满足时代需求。

  李德成表示,已经实施10多年的《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将活佛转世事务纳入到法治化轨道,从根本上保障了活佛转世制度传承的有序进行,也保障了广大藏传佛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利益。这个办法绝非凭空而来的,而是在依法治国前提下,根据佛教界的呼声和信教群众的要求产生的一项管理制度。其制定过程也广泛征求了各方意见,实施这么多年来的效果是有目共睹的。

  (统战新语微信公众号)

【编辑:唐炜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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