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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张本才一审被控非法收受财物共计4832万余元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作者:黄钰涵

  中新社北京8月31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8月31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本才受贿一案。检察机关指控其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832万余元,张本才当庭认罪悔罪。

  公开资料显示,张本才生于1967年5月,山东临沂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22年6月,官方通报张本才在任上被查。同年9月,官方通报张本才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大搞迷信活动”“利用职权为多人安排工作”“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等。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称,2005年至2020年,被告人张本才利用担任检察日报社党委书记、社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主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开发、企业经营、转业安置、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832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张本才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本才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张本才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完)

【编辑:黄钰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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