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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合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机制运行十年 法治合作结硕果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作者:刘阳禾

  中新社上海9月8日电 题:上合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机制运行十年 法治合作结硕果

  中新社记者 邢翀

  第十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近日在上海举行。作为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的多边合作机制之一,此次会议是10年后再次由中国主办。10年来机制日益健全、内容不断丰富,法治领域务实合作结出累累硕果。

  机制日益健全、内容不断丰富

  上合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机制诞生于2013年,由中国司法部倡议,并于当年在北京召开了首次会议。10年来,在历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峰会的引领下,司法部长会议机制不断深耕厚植,政府间法律和司法行政领域的交流互鉴不断加强。

  据统计,10年间,各成员国司法部10次发布联合声明,制定了联合工作组合作计划,就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共同关切的法律问题交流经验、共享信息,同时发挥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作用,促进法治人才培养。

  律师队伍在国家法治建设中承担重要职责,尽管上合组织成员国语言、法律、文化、习俗、市场环境、争议解决机制等各不相同,但这一机制为深化律师行业合作提供了广阔空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表示,在司法部长会议期间同时举行法律服务国际论坛,为拓宽跨境法律服务市场、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提供了交流平台。

  “目前,已有22个国家和地区的217家律所在中国(内地、大陆)设立282家代表机构,我国律师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180家,设立办事机构400余家。可以说,大家的经验都在积累,能力都在提升。”高子程说。

  “这是一个独特的、具有发展前景的机制。”塔吉克斯坦司法部长阿舒里约恩表示,成员国通过这一平台为多边合作发出一系列合作倡议,将来可以在司法领域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方面进一步合作,为各国法治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新机遇。

  此次会议上,各国司法部长认为,在政治、社会、经济各领域尊重、保障人权的原则基础上确保法治是本组织成员国稳定、可持续和成功发展的重要因素,一致同意并签署联合声明。未来还将通过法律服务联合工作组、上海合作组织法律大学联盟等平台,推动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法治交流合作,以法治方式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与发展繁荣。

  为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贡献中国智慧

  过去10年是上合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机制建立并不断发展的10年,也是中国法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的10年。10年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为新时代续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新篇章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在这次司法部长会议及法律服务国际论坛上,我们看到越来越多国家对中国法治产生兴趣,希望了解法治中国建设的成功经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证协会会长方明说,中国的法治实践向世界生动说明,法治模式不可能定于一尊、各国需要走适合自己国情的法治道路,中国为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会议期间,各成员国司法部长及专家在上海张江人工智能岛、上海中心大厦等机构现场体验,从不同维度感受了新时代中国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

  俄罗斯司法部长崔琴科说,中国一向注重法治建设,积极推行善法善治,相信中国在法治领域一定会继续取得非凡成就。“我们通过司法部长会议机制不断学习成员国在司法行政领域的最佳实践,中国在法治领域的巨大成就无疑令人赞叹。”

  中国司法部在此次会议上倡议,建立更加紧密的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合作网络,在共同打击跨国犯罪、开展司法协助、推动区域经贸合作等方面加强协作,以及共建成员国经贸投资法律法规、法律服务机构及专家数据库、更好服务各成员国经贸发展等,得到了与会成员国司法部长的积极认可和支持。

  “法治领域交流合作是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的重要合作内容。习近平主席专门向本次会议发来贺信,为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中国和各成员国之间法律和司法行政领域交流合作指明了方向。”中国司法部部长贺荣表示,面向未来,各成员国应继续秉持和弘扬“上海精神”,为推动构建更加紧密的上海合作组织命运共同体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完)

【编辑:刘阳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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