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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公开通报邵阳市11名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作者:梁异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近期,湖南省纪委监委督促邵阳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北塔区委原副书记、区委统战部原部长杨起帆等11名党员干部违规吃喝、醉驾“顶包”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经查,2022年6月2日晚,时任邵阳市北塔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张怡平以汇报工作为名,违规组织时任邵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办公室副主任张雄,市政府办综合五科科长康晖(试用期),北塔区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杨起帆,北塔区政府办四级调研员邵家湘,北塔区茶元头街道办事处主任黄竞郁等人到某私营企业内部场所聚餐饮酒。

  当晚22时50分许,杨起帆酒后驾车被邵阳市公安机关查获,呼气酒精检测值为98mg/100ml。杨起帆随即联系邵阳市交警支队四级高级警长罗文忠寻求帮助。罗文忠向现场执法负责人打招呼,并前往执法现场。得知杨起帆被查后,时任城步县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陈广,北塔区委常委、副区长刘浪,北塔区政府党组成员李再新,市委总值班室主任肖科华和私营企业主罗景腾(另案处理)一起前往“帮忙”。上述6人到达执法现场,商议由罗景腾顶替杨起帆到医院提取血样。之后,现场执法民警发现杨起帆可能被“顶包”。在公安机关督促下,6月3日15时许,杨起帆前往接受调查,并到医院重新提取血样。

  张怡平等人无视市委严禁工作日饮酒等规定,违规组织、参与吃喝。陈广等人明知杨起帆酒后驾车已涉嫌违法犯罪,竟参与找人“顶包”,性质严重,影响恶劣。2022年6月,经邵阳市委批准,对杨起帆、张怡平、张雄、陈广、刘浪、李再新、肖科华、黄竞郁等8人予以先免职再调查处理,取消康晖试用期任职资格。根据调查情况,从2022年10月起,先后给予张怡平、邵家湘党内警告处分,刘浪、肖科华、罗文忠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广、李再新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党内警告处分。2023年6月,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杨起帆犯危险驾驶罪,免予刑事处罚。经邵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邵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杨起帆开除党籍处分;由邵阳市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

  杨起帆等人目无纪法,特权思想作祟、江湖作派严重,是一起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违法于一体的典型案件,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在党中央和省委三令五申强调作风建设的高压态势下,仍然我行我素、肆无忌惮、不知敬畏,挑战纪法底线,必须予以严肃查处。

  省纪委监委通报指出,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扛牢管党治党责任,抓严抓实纪律作风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要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强化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严格在纪律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坚决做到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要紧盯“关键少数”,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让暗箱失去操作空间。全省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做到的基本要求;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要正确处理公私、是非、情法等关系,坚决抵制和杜绝拉拉扯扯、团团伙伙等“七个有之”问题,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做事、老老实实做人。

  省纪委监委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入推进“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对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醉驾的,在司法机关依法查办的同时,要深挖彻查背后的“四风”、利益输送等问题,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果断的行动推动专项行动落到实处。要切实加大监督执纪执法和惩治力度,对不知敬畏、顶风违纪、“耍特权”的,从严查处、通报曝光,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要敢于善于斗争,把构建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坚决整治称兄道弟“小团伙”、任人唯亲“小圈子”、拉帮结派“小山头”,让党内同志关系更加纯洁自然,党内政治生态始终正气充盈。

  (湖南省纪委监委)

【编辑:梁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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