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走进田间脚底上粘满黑土
吉林深化检察长巡田制守护“耕地中的大熊猫”
调查动机
“捏把黑土冒油花,插双筷子也发芽。”这句谚语形象生动地表达了黑土地的肥沃程度。
黑土地是珍稀的土壤资源,有着“耕地中的大熊猫”之称。位于东北平原黑土核心地区的吉林省,凭借地处世界三大黄金玉米带核心区的优势,不仅成为我国粮食主产区之一,更是全国重点商品粮基地。
如何运用司法力量,守护好“耕地中的大熊猫”,是吉林司法机关面临的时代课题。近日,记者深入吉林检察机关,探寻其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以法治护航黑土地保护利用的生动实践。
□ 本报记者 刘中全
□ 本报见习记者 张美欣
“好好的农田被圈占,我作为巡田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把这事弄个水落石出!”今年6月,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吕芃在巡田时发现,一处标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农田被铁皮围住,里面有钢结构厂房、铁皮房屋等建筑物,场地硬化严重。
经调查,涉案公司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通过硬化耕地私自搭建厂房等建筑物,违反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朝阳区检察院第一时间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随后,办案检察官进行现场踏查,确保违规建筑物拆除完毕,同时要求恢复耕种条件。
这是吉林省实施检察长巡田探索黑土地保护工作新机制的一个缩影,也是司法守护“耕地中的大熊猫”的一项有力举措。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任刚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近年来,吉林省检察机关结合实际制定了《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吉林省检察机关关于开展“检察长巡田”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着力守护耕地和粮食安全,促进黑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助力全省黑土地保护工作开展。
刑事惩罚 公益保护
坚守黑土地保护红线
今年3月,四平市梨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翟凤辉带领检察干警开展巡田,当众人来到小宽镇长兴村五社时,触目惊心的一幕映入眼帘——这里有一处深度近1米的坑,而这个坑的面积有数千平方米,旁边还有一个巨大的土堆……
“在这起破坏黑土地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刘某受雇在他人承包的耕地上平整土地,违法盗取、售卖黑土3432立方米,致使取土区域内4616.73平方米黑土耕作层遭到破坏,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梨树县检察院检察官龚殿勤回忆这起案件时痛心地说。最终,检察机关对刘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为推进黑土地生态修复工作,梨树县检察院组建“刑事惩罚 公益保护”一体化专案组,向刘某及其家属进行释法说理,推动家属以“土地平整 有机肥施用”的方式对被破坏的黑土地进行有效恢复。
一个月后,经梨树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监察大队巡查检测,涉案地块的黑土地已全部恢复耕种条件。
“盗挖黑土会严重破坏农田的土壤结构和肥力,加剧水土流失,使农作物生长严重受限,我们深入分析盗挖黑土多发的根本性原因,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有效遏制违法犯罪行为。”四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国华说。
自2020年以来,四平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常态化、全覆盖的检察长巡田工作,组建由两级院6名检察长、12名副检察长组成的黑土地保护专题调研组,结合案件办理、专项行动、日常监督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对盗挖黑土、剥离后表土利用等方面情况展开集中调研,向行政执法部门有针对性地提出监督意见,推动黑土地保护工作中的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黑土地保护领域各类案件336件,以法治之力使一块块“受损的耕地”变成“希望的田野”。
“我们常态化开展黑土地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积极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切实将黑土地保护要求落到实处,坚决维护生态底线、守住耕地红线。”吉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刘宏宇说,全省检察机关结合各地实际,同步组织开展系列专项监督活动,如吉林省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集中开展了外来入侵物种豚草整治专项攻坚行动,发出检察建议、风险提示函26份,治理受到豚草侵袭的黑土地7.9万亩。
恢复性司法贯彻始终
助力黑土地生态修复
前不久,辽源市东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史兴海在巡田工作中,发现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已作出刑事判决的案件,违法行为人非法占用37亩耕地,且长达10余年未得到有效恢复。
“耕地是农村的根本,破坏耕地不仅损害农民的利益,也损害了国家利益,危及国家粮食安全。”史兴海说。他多次前往现场办公,与东辽县政府领导、相关部门召开听证会、磋商会议,并及时将情况向上级检察院汇报,与辽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畅同步开展巡田活动。
在检察机关的督促及监督下,东辽县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召开专题会议,邀请专家论证,与违法行为人家属磋商,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垦方案。历时两个月时间,清理了耕地上的砂石,被破坏长达10年之久的耕地最终恢复了种植条件。
“我们重点突出恢复性司法,助力黑土地区域生态修复,并将这种理念贯穿黑土地保护检察监督办案始终。”刘宏宇说,全省检察机关在办案中积极运用诉前磋商、检政会议、公开听证、风险提示、检察建议等多种形式,积极督促各方通过消除污染、拆除违法建筑物、科学回填、替代性修复等方式恢复受到侵占和破坏的黑土地。
成效有目共睹: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已督促恢复耕地1600余亩,督促清运固体废物垃圾2120余吨,推动修复黑土地周边林地、草原、湿地1200余亩。
寻求案件办理最优解
推动解决硬骨头问题
眼前一大片农田,都被种上了苗木!这是通化市柳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吕全红在一次巡田工作中的发现。
“我们通过调取土地档案,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大数据手段进行数据比对碰撞,确定安口镇大量基本农田多用于种植苗木,面积达2459.39亩,涉及地块499块,种植户349户。”吕全红说。
怎么办?
为寻求案件办理最优解,柳河县检察院率先与相关部门开展会谈磋商,解读基本农田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针对还田方法、措施及分工协作等达成共识,形成检政合力。并联合多部门多次深入乡镇村屯开展普法宣传,动员群众主动腾退占用的基本农田。
在此基础上,柳河县检察院及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被占用的基本农田管理保护,有序地恢复了粮食种植。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长巡田机制,以生态修复为落脚点,打出“惩治犯罪、化解纠纷、督促履职、守护公益”四位一体的“组合拳”。近两年开展检察长巡田6次,踏查地块20余处。
针对巡田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双阳区检察院印发了《黑土地保护检政联动工作意见》等文件,构建“田长+检察长”办公室,促进行政监管与法律监督衔接配合。同时依托“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从行政机关中邀请30余名公益保护志愿者加入到检察长巡田“朋友圈”。
截至目前,双阳区检察院共办理涉及土地保护案件42件,恢复耕地面积近29.23亩,补栽补种防风林树种510株,就非法占地情况向税务部门制发12份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追缴税款24万余元。
“我们依托与省政府、省法院建立的‘府院联动’机制,协调省政府,建立‘总田长 检察长’工作机制,全面推动省、市、县三级落实‘田长 检察长’机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检察长巡田277次。”刘宏宇说,全省检察机关通过检察长巡访、实地办案、召开现场协调会等方式定期巡查辖区典型黑土区耕地,发现并推动解决黑土地保护工作存在的“硬骨头”问题。
吉林省检察院还联合省法院、省生态环境厅等11家省直机关建立完善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日常联络协作机制,通过“益心为公”平台招募环保志愿者3000余人。
完善黑土地保护机制
形成全社会保护合力
2021年,蛟河市的王某某夫妇为牟取利益,非法开采泥炭土4.8万余立方米,价值290余万元。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同年10月,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我们在检察长巡田中发现,一些乡镇和村屯并没有对泥炭土资源进行重点保护和监管,部分违法行为人连续多年盗采出售泥炭土。”时任蛟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毛海涛说,为此,蛟河市检察院牵头联合法院、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等7部门印发《加强对黑土地保护及非法开采泥炭矿涉案泥炭土回填工作联席会议纪要》,明确各部门在执法司法工作中对盗采泥炭土行为的监管职责和处理方式。
2022年5月,吉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金杰在巡田时发现,王某某夫妇被判处刑罚后并未缴纳罚金,盗挖的泥炭土也未及时回填修复。同年9月,经吉林市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院依法判处二人修复受损土壤、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等费用,如不按规定期限及标准履行修复义务,需支付生态修复费用45万余元。
“最终王某某夫妇全额缴纳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等费用,并表示将积极修复被损害的黑土地。”办案检察官说,目前,涉案泥炭土已被回填完毕,经过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为建立完备的泥炭土监管体系,吉林市检察机关通过遥感技术锁定了130余个泥炭土点位,并对重点地块7个乡镇5个街道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设置了100余名基层工作者为网格员,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黑土地合力。吉林市检察院还与行政主管部门、省黑土地保护协会、东北师范大学泥炭土研究所专家学者反复磋商,共同研究制定利于生态修复的泥炭土回填方案。
民以食为天,守好黑土地就是守住了广大老百姓的“饭碗”,也守住了国家粮食安全的底线。
吉林省检察院结合检察办案实践,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建议,推动《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修订完善,多条立法建议被采纳。组建黑土地保护、外来物种治理等5个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业化办案团队,积极聘请黑土地保护领域专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检察听证员参与案件办理。推动大数据赋能黑土地保护,研发大数据监督模型6个,形成“大要案办理 理论研究 社会治理 立法完善”的一体化、一条龙专业化法律监督模式。
未来,吉林省检察机关将继续充分运用检察长巡田工作机制,强化督促履职、生态修复、深化监督及综合治理,筑牢黑土地保护的法治屏障。(法治日报)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