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新闻网银川10月9日电 (记者 杨迪)记者9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获悉,日前,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批准,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原副书记、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委原副主任殷学儒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殷学儒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在监督执纪执法过程中弃守职责使命,执纪违纪、执法破法,腐化堕落、以权谋私,与不法私营企业主沆瀣一气,将监督执纪执法权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损害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形象,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严重违纪违法后,不但不向组织如实说明问题,反而与他人串供、隐匿赃物,掩盖违纪违法事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干预干部职工职务晋升和录用;纵容、默许亲属、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权谋取私利,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搞权色交易;违规干预执纪执法活动;贪图享乐,享受“管家式”服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殷学儒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二十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殷学儒开除党籍处分;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完)
【编辑:张子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