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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台15条“硬核”措施促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作者:曹子健

  齐齐哈尔新闻网上海12月25日电 (记者 许婧)拓展“一个平台”、提出“企业联合标准”、明确不予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标准......上海市市场监管局2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为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新出台的15条措施。

  据介绍,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已出台《关于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措施》,聚焦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今年5月底,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国率先推出集成式登记注册(设立、变更、注销)全程网办平台—“上海企业登记在线”。该平台上线半年多以来,各类企业采用全程网办的方式办结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业务达35余万件,其中,新设企业全程网办率达90%。

  同时,平台以企业登记为主线,系统性串联起更多服务企业的场景,“一站式”实现报送外商投资信息、发布和查询登记公告、查阅登记档案、申办税务、人社、公积金业务、跨部门进行简易注销异议预检等,让经营主体通过“一个平台”就能高效地办成更多事,切切实实感受政务服务的便利化。接下来,上海市场监管部门还将不断拓展平台的应用场景,让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更多经营主体也能享受到高效、便捷、规范的数字化登记服务。

  除了打通与其他政府部门间的数据壁垒,让“共享数据”跑进来,上海市场监管局将在服务应用、技术赋能等方面也下功夫,让线下的基础性数据跑上来,建立全市统一的企业住所标准化登记信息库,通过数字化方式将企业住所房屋的产权、租赁等信息管起来、用起来,让经营主体感受数字化带来的便捷。这就意味着在明年年底前,企业使用标准化登记信息库中的房屋办理住所登记时,就只需要录入房屋的使用合同编号,并在线签署使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交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等材料。登记机关在审查时,只需要通过信息化方式比对核验相关房屋的使用信息,将大大提升登记效能。

  标准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制度。随着新技术、新业态的出现,协同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各方主体共同制定协同创新、跨界融合标准的需求尤为突出。这次《措施》提出“企业联合标准”,鼓励企业联合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金融基础设施运营机构等各类主体根据市场需求和创新需要,组成标准创新联合体,制定实施企业联合标准。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从2019年起开始探索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制度,以清单方式列举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情形,已经出台三版免罚清单。截至2023年11月底,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适用清单对7968家经营主体实施免罚,免罚金额合计7.8亿余元。

  这次《措施》提出制定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出台不予行政处罚清单4.0版和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统一了《行政处罚法》中免罚、减罚的执法标准和口径。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办法》落实免罚减罚规定,给予轻微违法的经营主体更大的容错空间,例如,针对《行政处罚法》新增的“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条款,明确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原则上不予处罚。《办法》细化处罚裁量因素,方便基层理解适用,例如,对“初次违法”这一裁量因素在执法实践中如何认定作出规定,明确对未发现当事人在五年内因同种违法行为被有权机关作出处理决定的,可以认定为初次违法。

  此外,《办法》对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对减轻行政处罚相关情形予以明确,统一执法标准与口径,着力解决基层执法中“干部不敢做、操作不统一、制度不完善”等问题。清单共18项减罚事项,涉及广告、电商、价格等10个领域。(完)

【编辑:曹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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