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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保护伞、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原局长马爱军获刑12年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作者:李岩

  据“广阳区人民法院”公号消息,河北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代院长在区人大会议上表示,对“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保护伞、唐山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路北分局原局长马爱军,以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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