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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首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综合性基础性法规实施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作者:刘阳禾

  齐齐哈尔新闻网银川1月30日电 (记者 杨迪)记者30日从“宁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宁夏首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综合性、基础性法规,对从制度层面推进宁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共8章68条,旨在规范宁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解决宁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降低交易成本、增强经济活力的重要保障,也是推动效率变革的重要途径。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宁夏搭建完成法人、自然人2个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征集、信息应用2个系统,形成上连国家、横通部门、纵贯市县的信用信息支撑平台。

  值得注意的是,为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宁夏引导市场主体依托“信用中国”网站提出失信修复申请,实现7个工作日内全程线上“不见面”办理,目前已累计修复失信信用11.7万余次,有力支持市场主体重塑信用。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宁夏积极推广“信易贷”等服务模式,并建立中小微企业综合信用融资服务平台并上线试运营,目前平台注册企业15.9万家,入驻金融机构33家,上线推出“政采贷”“宁科贷”“银税贷”等金融产品400余个,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能力逐步提升。(完)

【编辑:刘阳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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