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作者:张子怡
齐齐哈尔新闻网北京4月18日电(尹倩芸)《湖州市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促进条例》(以下称《条例》)发布仪式于18日在京举行。
《湖州市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促进条例》发布仪式于18日在京举行。摄影张剑记者在现场了解到,《条例》共十章七十九条,其基本架构源自去年5月发布的《湖州市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纲要》,围绕《纲要》确立的“五个典范”,分别从绿色低碳发展、生态保护修复、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同时,《条例》注重固化成功实践。例如,将碳排放强度纳入“标准地”指标体系,推广运用碳效码;在固体废物防治中,推广“以竹代塑”;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中,鼓励各地建立生态资源价值转化共同体等。
此外,《条例》对照“典范城市”新要求开展具有探索性和前瞻性的制度设计。例如,将低碳(零碳)园区、工厂、农场、零碳能源、零碳交通等前瞻性理念入法。
该《条例》是全国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地方立法的一次创新探索,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吕忠梅表示,《条例》立足湖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认真总结生态文明建设创新实践,聚焦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于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的生态环境法律体系,为国家立法积累实践经验具有积极意义。
生态环境部首席法律顾问别涛从专业层面对《条例》出台给予肯定。他表示,《条例》主题鲜明、主线清晰,法律条款设置科学、重点突出,很好地把湖州生态文明建设改革实践成果转化为法律规范,是一部具有显示度和生命力的法规。
据了解,湖州接下来将以《条例》贯彻实施为新动力,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加快打造美丽中国先行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