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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作者:张燕玲

  齐齐哈尔新闻网广州11月11日电 (记者 程景伟)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11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新修订的《广东省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以下简称《设置标准》)。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朱建华在会上称,按照国家规定,广东省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朱建华指出,现有存量的少数学科类培训机构仍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因此新修订的《设置标准》对存量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继续适用。

  在原来要求提交消防安全材料的基础上,新修订的《设置标准》增加规定:面向中小学生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当符合《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要求,建立健全防护措施和检查制度,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并配备数据存储设施。

  广东省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处长廖开锐表示,面向中小学生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医疗卫生用房、车库等不适宜于中小学生开展培训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应当避开影响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和危及中小学生人身安全的场所。

  据介绍,面向中小学生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满足同一时间段教学培训区域的生均占地面积不低于三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培训场所的总建筑面积应当不少于两百平方米。(完)

【编辑:张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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