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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提升破产审判质效 助企业重焕生机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作者:于晓艳

  齐齐哈尔新闻网南宁11月20日电 (林浩)11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梁炳扬表示,2018年以来,广西法院不断提升破产审判工作质效,让社会大众感受到破产保护的制度价值,摆脱“谈破色变”的旧观念,一批企业通过破产程序实现优质资源重构,重焕生机。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林浩 摄

  当天,广西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梁炳扬在会上介绍,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广西法院依法妥善审理各类破产案件,2018年至2024年上半年,全区法院共受理破产申请审查案件2204件,审结2133件;受理强制清算申请审查案件619件,审结600件,共清理债务约3018亿元,盘活资产总额约755亿元。

  根据司法统计数据分析,广西法院破产、强制清算案件呈现案件数量持续增长,破产衍生诉讼增幅大,案件区域分布不均衡、案件审理周期逐年缩短等特点,通过破产重整、和解,一批具有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破产案件成功办结,有效解决税款交纳、职工安置、信用修复、资产处置、社会稳定等问题。

  为解决破产审判实践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广西法院创新案件办理机制,从“繁简分流”“执转破”程序衔接、管理人指定和评价、破产程序法律监督、破产资产高效处置、“僵尸企业”快速出清等方面,加强对破产审判工作的全方位规范和指导,实现破产审判全过程制度支撑。

  此外,广西法院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依法促进市场主体再生或有序退出,通过案件审理和引进投资人、灵活运用多种重整、和解程序,为困境企业提供精准救治方案。柳州正菱集团等54家关联公司、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一批重大企业重获生机,“田七牙膏”“睡宝床垫”等一批知名产品恢复生产,河池“外滩一号”、柳州“秀品天地”等一批“烂尾楼”项目顺利续建,阳鹿高速公路、陆川清湖光伏发电等一批重大项目顺利推进。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曾越凡当天发布《2022—2024年度广西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他表示,在破产审判中,广西法院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围绕破产程序中的预重整、实质合并审理、管理人选定、资产处置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实践探索,为大型企业破产重整提供新的破局之道,有效保护金融债权,降低破产成本。(完)

【编辑:于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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