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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学者岳麓山下共话“中华典籍中的人权理念”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作者:付子豪

  中新社长沙11月20日电 (记者 白祖偕 邓霞 刘双双)11月20日,“中华典籍中的人权理念”国际学术研讨会在湖南长沙举行,来自海内外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共同探讨中华典籍中的人权理念、方略、制度和历史经验,推动中华文明与世界其他文明交流互鉴。

  与会专家认为,“人权”作为一个现代概念,虽在中华典籍中未有相应表述,但中国传统思想并不缺乏“人权”理念及相关实践。

  “‘轴心时代’的中华文明,蕴含着大量的人权‘富矿’。”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鲁广锦表示,“轴心时代”的中华文明,虽没有提出“人权”“权利”等概念,但对人之为人的价值和人之存在的意义已经有了较为深入的认识和思考。她提倡“人本”,具有生命权意识;提倡“民本”,具有生存权意识;提倡“仁爱”,具有人格权意识;提倡“天人合一”,具有环境权意识。

  在湖南大学岳麓书院特聘教授姜广辉看来,孔孟“尊尧舜”“称汤武”的思想,就是中国古代版的“民主”与“革命”理论,也是深藏于《尚书》中的“人权”思想。中国文化的顶级智慧是“协和万邦”,因为中国文化的智慧重在处理和解决人际关系,而最大的人际关系是国与国的关系。

  瑞士前驻华武官、历史学家贺彼得表示,在各种中华典籍中,可以找到许多人权理念,它们首要关注的是人民福祉。如管子说“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孟子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江必新阐述了中国古代司法审判中的人权理念。他认为,中国历朝历代刑法中体现出的“崇尚慎刑”“严格治刑”“因时施刑”“废除肉刑”“审慎定刑”等理念,体现了中国古代司法中的人道主义和对人权的基本保护,对当今刑事司法当中的人权保障仍具有启示意义。

  美国斯克兰顿大学教授、国际中国哲学学会执行长庞安安认为,儒家经典与西方思想对于人权有不同的解读。与西方自由主义人权观偏重强调不受他人和国家干涉的权利相比,儒家人权观侧重强调国家对民众的爱护,以及确保民众拥有“恒产”(生存权)和“恒心”(发展权)的公共责任。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前特别程序机制部门负责人克里斯托弗·培修说,中华典籍中的人权理念,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现的历史智慧点燃了文明之光,将会照亮通往公正、和平、人道的世界光明大道。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常健也表示,作为中国人权理念生成和发展的源泉和动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应与世界人权文明发展的历史潮流相汇合,在相互激发和相互融合中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作出贡献。(完)

【编辑:付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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