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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高法:人身安全保护令绝非一纸空文,无视禁令必被严惩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作者:惠小东

  中新社北京11月25日电 (记者 张素 余湛奕)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发布5件反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

  在此次发布的“被告人王某辉拒不执行裁定案”中,王某辉与妻子王某某在离婚后仍共同居住。人民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王某辉对王某某实施殴打、威胁等家庭暴力行为,禁止王某辉骚扰、跟踪、接触王某某及女儿。

  此后,王某辉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生效裁定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综合王某辉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等情节,人民法院对王某辉以拒不执行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自2016年3月1日设立以来,对预防家庭暴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践中,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其实施效果。

  最高法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发布这起施暴者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典型案例,向社会释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绝非一纸空文,无视禁令必被严惩的强烈信号。

  本次发布的案例中还有“被告人谢某宇故意杀人案”。案情显示,谢某宇常年沉迷赌博并多次对妻子实施家暴,因不满妻子起诉离婚,经预谋后将其杀害,作案动机卑劣,犯罪情节恶劣,罪行极其严重。

  人民法院对谢某宇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最高法核准,谢某宇已被依法执行死刑。

  最高法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实施家庭暴力手段残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因酗酒、吸毒、赌博等恶习而实施家庭暴力等情节恶劣的犯罪分子,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同时,对因长期遭受家庭暴力,身心严重受损,不堪忍受愤而伤害、杀害施暴者的,综合考虑案件起因、行为性质、被害人过错等因素,依法从宽处理。(完)

【编辑:惠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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