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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修订“沪牌”拍卖规定 连缴1年社保或个税可参与拍牌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作者:王超

  11月29日,上海市交通委官网发布《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同时就修订草案内容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征询意见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6日。

  《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修订草案)提出,具备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参加拍卖:

  (一)上海市户籍,或者持本市居住证明且自申请之日前已在上海市连续缴纳满1年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二)未持有客车额度证明;

  (三)未拥有使用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

  (四)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五)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不存在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

  (六)经联席会议提出报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五项所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包括:

  (一)累积记分达到12分;

  (二)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三)被处以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的行政处罚。

【编辑: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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