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作者:曹子健
近日,湖南衡山县店门镇派出所接到村民报警,称捡到四只“怪鸟”,像猴又像鹰。随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查验,发现这些幼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鹰。目前,四只猴面鹰已被送至衡阳市野生动物救助站照料,待其具备野外生存条件时再逐一放生。
村民罗先生告诉民警,他在山上劳作时,听到附近的草丛有奇怪的“嘶嘶”声。寻着声音,罗先生发现了这四只幼鸟。考虑到这可能是国家保护动物,罗先生立即向警方报警求助。民警到达现场后,初步鉴别该野生动物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鹰幼鸟,无受伤痕迹。
猴面鹰学名为草鸮或仓鸮,主要栖息于开阔的原野、低山、丘陵以及农田、城镇和村屯附近森林、山麓草灌丛中,以鼠类、蛙、蛇、鸟卵等为食。
据悉,四只猴面鹰幼鸟将在衡阳市野生动物园进行饲养和科学训练将近一个月。同时,县公安部门、林业部门待其具备野外生存条件时,将逐一进行放生。
(总台记者 傅蕾 宋凯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