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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海关缉私局破获案值逾5000万元跨境电商渠道走私案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作者:刘阳禾

  齐齐哈尔新闻网海口12月6日电 (马锡坤)海口海关6日通报,海口海关缉私局近日组织开展打击跨境电商渠道走私行动,成功摧毁一个利用跨境电商政策伪报贸易性质走私进口酒水、化妆品、奶粉等商品入境的特大犯罪网络,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9名,涉案案值逾5000万元。

  经查,2022年11月至2023年9月期间,该犯罪团伙通过低报货物进口价格、套用他人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购买额度的方式,将本应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货物,伪报为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偷逃应缴税款,牟取巨额非法利益。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了解,该案涉案平台为全国唯一一家具备线下自提资质的跨境电商平台,该犯罪团伙通过组织“水客”集中前往保税区内线下店铺,以“刷单”的形式将货物违规销售出区,在区外将货物归集后进行二次销售牟利。

  跨境电商业务始于2012年,十余年间,跨境电商业务取得蓬勃发展,已经融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额为5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额为人民币26000元,在限额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法定应缴税款的70%征收。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单位采取伪报、低报等违法违规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违反海关管理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缴税款在二十万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处以偷逃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逃应缴税款在一百万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处以偷逃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逃应缴税款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处以偷逃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完)

【编辑:刘阳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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