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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警方通报“辖区内一公园犬只伤人”:涉案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作者:周驰

  齐齐哈尔新闻网12月19日电 据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官方微信消息,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发布警情通报:

  2024年11月17日10时30分,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水南派出所接报一起辖区内一公园犬只伤人警情。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协助将伤者送医治疗,并于当天立案调查。

  经初步调查,王某某在遛狗过程中,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致使两名路人被咬伤。目前,涉事犬只已被安全约束,涉案人员钟某某、王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伤者伤情平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图源: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官方微信
【编辑:周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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