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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英死刑,是对被拐家庭的精神慰藉”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作者:张子怡

  齐齐哈尔新闻网北京12月19日电(张钰惠)“妞花,加油!”12月19日早,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外,众多寻亲家庭举着带有寻亲信息的牌子,大声地为前来参加开庭的杨妞花喊着加油。杨妞花和姐姐杨桑英一同在庭外向他们挥手、鞠躬,手牵手步入了法庭。

  正是今日,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二审开庭。

视频:杨妞花:余华英庭审现场态度非常嚣张 宣判死刑后她落泪了来源:中国新闻网

  19日下午,余华英拐卖儿童案重审二审宣判,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当庭作出裁定,驳回余华英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

  此前,余华英丈夫王加文因犯拐卖儿童罪等一审被判十六年半。1993年起,余华英陆续伙同丈夫王加文或情夫龚显良拐卖17名儿童,这些儿童均被从西南地区拐卖至河北邯郸。

  杨妞花就是17个孩子中的一个。1995年,余华英将年仅5岁的杨妞花从贵州拐卖至河北邯郸。从此,她失去自己的名字、生日和亲人,成为了跟随“奶奶”和“养父”生活的“李素燕”。2012年起,在公安打拐和民间寻亲力量的帮助下,杨妞花开始了她的寻亲之路,终于在2021年5月与姐姐相认,但父母早已郁郁而终。2022年6月,杨妞花来到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报案,不到一个月时间,余华英在重庆市大足区被当地警方抓获。

  从被抓获至今,这是余华英第六次出庭受审,也是被害人之一杨妞花和她第六次当庭对峙。

  之所以有这么多次,也是因为在庭审期间,仍不断有更多犯罪事实被查清,就在10月25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的判决当中,可以看到,余华英拐卖儿童人数从原审时的11人增至17人,这也是今日庭审的重点。

  杨妞花是这起案件原审就被认定的11名儿童之一,也是因为有了她提供的线索,警方才再次抓获余华英。在今日的庭审中,杨妞花的经历也是重要证据。

  历经一审、二审、重审一审,此次重审二审中,余华英被判处死刑,再无上诉机会。

视频:死刑!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二审宣判来源:贵州高院微信公众号

  重审二审开庭前,杨妞花曾在社交媒体表示,“希望这是最后一次面对余华英,我要拿着判决结果去坟头告慰父母”。此刻,她的愿望终于得以实现。

  杨妞花和她的代理律师王文广一同参加了此次重审二审的审理。重审二审前,王文广接受了齐齐哈尔新闻网的采访,他告诉齐齐哈尔新闻网,在杨妞花看来,维持余华英死刑判决,不仅是对她的交代,也是对所有被拐家庭的交代。

  王文广表示,针对此次庭审没有准备新的证据。“当年余华英拐卖儿童的收买人、中间人以及本人的供述,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我们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量刑适当,从本案的事实和证据来看,对二审维持死刑判决的结果比较有信心。”

  王文广认为,对余华英判处死刑,一方面能够起到震慑人贩子的作用,另一方面对被拐家庭是一种精神上的慰藉。

  他表示,“本案的判决对于严惩人贩子应该会起到标杆性作用。此前,拐卖儿童的罪犯也有被判处死刑的,但这些案件的情况与本案有所区别,更多的是直接造成被拐儿童或其父母人身伤亡,本案则从被拐儿童的数量以及拐卖儿童的时间,认定余华英的犯罪行为属于情节特别恶劣,更加体现了我国司法机关对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坚决态度。”

  接下来,余华英死刑判决将进入复核程序。据王文广介绍,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但死刑案件应适用复核程序,即如果二审维持死刑判决,最终须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判决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完)

【编辑:张子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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