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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玉石能“躺赚”?交易平台压根无实物!警惕传销又披新“马甲”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作者:付子豪

  玉石琳琅满目、会员众多……在一个名叫“德之恒”的玉石寄售平台上,号称今天抢购的玉石,明天就能溢价5%出售。而且,介绍他人在平台购买玉石,还能赚取佣金,真有这样稳赚快钱的好事吗?

  在平台举办的所谓“线下培训分享会”里,演讲者宣称,该平台是合法的正规寄售商城,那么事实真的如此吗?家住陕西省合阳县的张某就曾在这个平台上购买玉石,然而在去年年底,她却前往当地派出所报案,声称自己被骗了。

  合阳县公安局反诈中心主任 马红:张某说在2023年大概七八月份的时候,她朋友刘某给她介绍一个叫“德之恒”的平台,在这上面有买卖玉石。

  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即对相关线索进行调查,发现这个所谓的“德之恒”玉石寄售上平台会员众多,每天有大量的交易订单,并且平台规定每交易一次玉石的价格就会上涨5%,并且对这5%的收益分配也有固定的模式。

  合阳县公安局反诈中心主任 马红:这5%最后是分配的,大的方面分两点,其中3.5%是上架费给这平台主,剩下1.5%谁把这玉石卖出去,谁得这1.5%。

  此外,办案民警还发现,这个平台层级分明,除了通过收取拍卖玉石上架费的方式获利外,平台还向下发展了许多子公司,子平台公司需要向母平台公司缴纳顾问费。

  合阳县公安局反诈中心 主任 马红:把这3.5%上架费再做了深入的分析,3.5%里面剩余1%作为这个上家公司顾问费被拿走了,还有0.5%作为会员发展新人,作为一个上架费奖励,就是交易平台获取上架费剩2%。

  在调查的过程中,警方发现,前来报案的张某其实也在朋友刘某的劝说下开办了一个下线平台,为了谋取更多利益,她开始不断发展会员来自己的平台购买玉石。

  合阳县公安局反诈中心 副主任 雷虎军:张某一开始也是会员,后期她在刘某的怂恿下也开办了自己的平台。在询问相关的会员以及证人以后,我们了解到其实报案人张某她是作为下线平台的老板,她也是一个犯罪嫌疑人。

  刘某跟张某说,只做会员通过转手玉石的方式来获利,挣得还是太少了,想要做大做强,还是要开办自己的子公司,再不断发展下线。然而张某所谓的发财梦只做了短短12天就支离破碎了。

  犯罪嫌疑人 张某:当时也没想那么多,就把公司给开了。公司一开刚开始还可以,5天还挣1万多块钱,然后抢的人越来越少了,干了12天就崩盘了,之所以崩盘也就是人太少,货挂在那卖不出去。

  搭建平台虚构玉石交易 诱导会员发展下线

  就这样,一心想发财的张某一步步从被害人沦为犯罪团伙的帮凶。在调查中警方发现,这个所谓的“德之恒”平台有多达1400余名会员,总交易额高达3.8亿余元,也就是说,跟张某有着类似经历的人不在少数。这个平台是通过怎样的手段,引诱到这么多人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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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进一步分析研判,警方掌握了这个所谓“玉石寄售”平台的运营模式——平台以买卖玉石等经营活动为名,通过老会员推荐的方式吸纳新成员入会。老会员与新会员会自动形成上下级关系,新会员在平台抢购玉石后委托平台上架寄售,平台通过收取玉石交易上架费的方式获利。随着会员人数的不断增加,平台会不断孵化产生新的交易平台,诱使会员继续发展下线。

  合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 惠晓鹏: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许诺通过招募新会员的方式获得佣金。这种模式实际上是一种金字塔式的骗局,除少数顶层人员能够获利外,大多数参与者都会遭受财产损失。

  此外,平台还会通过发放优惠券的形式来刺激会员购买玉石。

  合阳县公安局反诈中心副主任 雷虎军:抢购够3万元奖励88元优惠券,抢购够5万元是188元优惠券。通过各种刺激方式,吸引新的会员加入平台进行抢购。

  随着调查深入,警方发现该平台运营期间为了吸引更多新会员加入,还不定期举办线下培训分享会,宣称平台是合法的正规寄售商城。

  但据警方调查,这个平台声称会员是通过转手玉石的方式获利,实际上,这些人在平台上交易的只是玉石照片,他们买到的玉石并不会发货。

  合阳县公安局反诈中心主任 马红:交易只能看到这个图片,这个图片今天可能标价10000,第二天交易变成10500,还是这个图片,纯纯只是玩数字游戏。

  就这样,这个平台用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方式吸引了大量不知情的人上钩,甚至在所谓的线下培训分享会上,宣称却承诺每块玉石都是有实物托底的。

  然而,根据警方调查,犯罪嫌疑人口中所谓经过国家鉴定的“A级货”,其真实价格十分低廉,只有在成为子平台老板的时候才会知道这个事实,普通会员并不知情。

  犯罪嫌疑人 唐某:做会员的时候不知道玉石多少钱一块,自己做了老板的时候,就知道进价是180块钱一块玉石。

  警方介绍,这个平台虽然有合法营业执照,但实际上是披着合法执照的外衣,行非法经营之事。因为这个平台的会员之间都是点对点进行个人资金转账交易,平台本身既没有经营能力也没有合法收入,更没有具体的办公场所。

  合阳县公安局反诈中心副主任 雷虎军:发现他们这类平台运转模式,是一种以“拉人头”和“复式计酬”的方式进行盈利的,很符合传销犯罪的特征。

  这种抢购转售型传销的利润模式之所以非法,在于传销平台的获利并非基于正常的商品销售,而是通过人际网络发展下线形成虚假销售,平台经营者只要发展会员,让会员之间反复买卖商品即可获利,整个链条并没有真正的消费需求,只是将商品一层一层地向下传递。这类传销不再伴随传统传销行为中的胁迫、暴力、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因此更加具有隐蔽性和迷惑性。

  合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 惠晓鹏:往往抓住了老百姓急迫赚钱的心理,尤其是一些群众急于致富的想法和侥幸的心理,用华丽的宣传进行包装,用亲戚朋友之间的信任引诱参加者发展他人参与,吸引民众投资,骗取财物。

  经过一系列的调查,警方发现:“德之恒”平台通过不断拆分的方式,在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发展开办子公司平台近百个,涉及全国20余省市,会员多达1400余名,总交易额高达3.8亿余元。目前警方已经对20余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扩线中。

  警方提示,某些人口中所谓“一夜暴富”的发财梦,背后往往隐藏着陷阱,遇到这类商品无限增值等不符合市场规律的投资活动要保持高度警觉。

  目前,涉案的“德之恒”平台已被警方依法取缔。值得注意的是,传销呈现出新的表现形式,依托网络平台,伪装更隐蔽,今天是网络买卖玉石,明天可能又是网售别的物品,但是透过表象看本质,传销本质一目了然,那就是靠拉人头获得提成,层级逐利,发展下线,裂变式敛财;面对高额回报,一定要保持高度警觉,财产损失还能弥补,一旦踩踏法律的红线,就追悔莫及。

【编辑:付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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